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實繳200萬,以1元轉給新股東,要交稅嗎?

相遇145102270


你這個問題,我在工作中遇到過,還有很多未繳納註冊資本的,也是以一元價格股權轉讓的,還有些公司淨資產為正,也是以一元每股進行轉讓,為什麼沒有稅務局來查呢,現在我來給大家

我們都知道當今社會是法制社會,一切的交易都以合同為基礎,而股權轉讓重大事項當事人雙方當然是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的。既然是合同,其最基本的要義就是平等、自願原則,轉讓方與受讓方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明確自身的利害關係下籤訂的合同。如題主所說的,原股東的股權公平的市場價值值200萬,他會甘願以一元價格轉讓給無關聯的另一方嗎,是不可能存在這種傻人的,任何人從事經濟活動最先考慮的還是自身的利益。所以說,稅法也不能突破民事法律,否則踐踏了社會法制這一現代思想啊,稅法會尊重自由平等下的公平交易,如果確實以一元價格轉讓符合公平、自由原則那也是認可的,稅務局也無權強制核定。

1、轉讓方與受讓方的關係可能導致以一元價格轉讓。

稅法規定繼承或者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有撫養權或者贍養義務的人可以以不合理的價格轉讓,也就是說不管在什麼價格稅務局都認可價格合理。

企業職工將持有的本企業股權轉讓給內部人員時,限制外部轉讓時;名義股東裝讓給實際股東時,可能都存在價格稍低而有正當理由。

實際控制人或者集團內部之間股權劃轉時,價格偏低也是有正當理由的。

2、為什麼都熱衷於以一元價格進行轉讓而不選擇其他略高於它價格?

主要是1元轉讓在某些情況下規避為了法律風險。若以0元裝讓,可能認定為贈與行為,而不是真實的轉讓行為,對當事人雙方來說,贈與行為轉讓方在完成工商變更之前隨時可以撤銷,則促成交易之目的對於受讓方有風險。而1元轉讓只要合同簽訂,就明確的轉讓的事實,可促成交易之目的達成。

3、以一元價格轉讓股權不交稅的具體情形。

一般來說比如轉讓方與受讓方有親屬關係的;同時實際控制人或者集團公司下的內部股權變動而在內部轉讓的;淨資產為負數,雖然有不動產考慮公允價值後依然為負的;資不抵債、企業經營度惡化的等,這些都可以以一元轉讓無需考慮稅務風險的。

題主所說的雖然實繳資本200萬元,若企業虧損,淨資產為負數,不存在認為調整報表導致淨資產為負的情況,可以以一元轉讓無需交稅的。

我是CPA、CTA,想了解如何做好企業的稅務會計、如何編制企業財務報表、如何對企業查賬及調整的,可以繼續關注我,我是悟空做財務,謝謝大家!


悟空做財務


不請自來,你這個問題我經常遇到,我的工作就是註冊公司以及股權併購的中介服務,所以我經常需要操作股權變更。首先我們瞭解一下股權轉讓過程中需要交哪些稅?

一、印花稅:印花稅是對股權交易的雙方各收取交易金額的萬分之五的一種稅,大部分地方是按照股權交易的金額來收的,但也有地方是按照註冊資金或交易金額兩者取其高,來收取的。

二、所得稅:所得稅是對股權的轉讓方收取其利潤的(法人25%、自然人按照階梯稅率)一種稅,比如說你當初投了200萬,現在以500萬轉讓了,那麼就需要交300萬的25%的企業所得稅(自然人按照階梯稅率交個所稅)。

在日常的股權轉讓中,如果是小企業轉讓,往往為了避稅,會選擇籤兩份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是以一元轉讓股權,另一份合同才是實際的轉讓價格,但是這種方式也僅僅適用於很小的企業或者空殼公司的轉讓。而大型公司的股權轉讓,可能會用一些避稅手段來少交一些稅,但是不會用以一元轉讓這種方式的。

另外,股權轉讓,轉讓的是你作為該公司的股東所享受的權力和出資義務,比如題主所問的,雖然公司原股東已經實繳了200萬,但是股權轉給新股東後,另外300萬的出資義務也轉給他了,如果以後公司破產欠下債務,那麼新股東就要承擔300萬的出資義務,所以股權轉讓中,作為工商和稅務來說並不會關心公司的實際價值以及資產與轉讓金額是否相匹配(當然牽扯到國資的除外),所以以一元的價格轉讓是不需要交稅的,除非當地要求按照註冊資金來交印花稅,但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其實沒有多少。

好了,我是姜海洲,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用就給我點個贊吧,更多知識關注海洲實時動態。


姜海州


不邀自來!

實繳200萬,股權轉讓價格1元,被稅務機關查處,肯定是要進行納稅調整。

法律規定

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稅務機關可通過直接核定計稅等方式進行調整:

(1)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初始投資處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2)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對應的淨資產份額的;
(3)股權轉讓價格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4)股權轉讓價格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5)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元,實繳出資200萬,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該股權對應的淨值應當不低於200萬元,按照1元價格轉讓明顯不合理,除非標的公司連續三年以上虧損或者股權受讓方為股權轉讓方的直系親屬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西天蝸牛


稅收政策規定就不黏貼重複了,直接寫我的分析結論:

第一個要點,這1元的轉讓價格是不是真實的?如果這本身就不真實,那就應當按照真實轉讓價格交稅,否則,一旦被查出,很可能作為偷稅處理,得不償失。

第二個要點,淨資產為負數的影響。淨資產為負數,意味著轉讓價格偏低具有正當理由,即使要對轉讓價格進行調整,淨資產法也是首選的方法。負資產公司,按照1元價格轉讓股權,那就按照1元收入來申報交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注意,依然是要申報繳稅,只不過是象徵性的數字罷了。

第三個要點,淨資產為負是否真實。這實際上是第二個問題的衍生問題。因為有的人為了某種目的,會採取一些手段降低公司資產,如果存在疑點或線索,稅務機關也可能對公司資產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一些低估的無形資產等。所以在申報前要考慮清楚,準確計算。


沉默的投資者


如果貴公司業經審計後的賬面淨資產為負數,那麼一元的名義價格轉讓一般不需要納稅。除非,貴公司賬面存在土地,房產,礦權等存在重大增值的資產。如果以上資產,可能貴公司賬面淨資產為負數,但是評估之後可能就是正數了,全部股權價值可能就不是虧損了。這樣的話,稅務機關就會視情況進行納稅核查,必要時會讓你們股東補稅的。

所以,不能單單看賬面淨資產,還需要根據資產情況具體分析。

以上就是我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財務小魚說


股權轉讓主要是以淨資產份額為依據的,按問題所述淨資產是負數,那麼一元轉讓是成立的,不需要繳稅,至於有沒有其他貓膩稅局會來核查。

中小企業中有一部分企業存在股權代持行為,後期企業做大再想變更回來就會存在很大的問題。只要是所有者權益項高於實際出資項,個稅就是一個大問題,不管是先分紅也好還是轉讓股權也好,20%的個稅都免不了。

所以很多企業通過人為調整將所有者權益項,做低或者做負,以達到逃稅的目的。另外還可以減少使用轉讓資金。

這就看運氣了,運氣好躲過了稅務檢查,只能說祖墳冒青煙了。躲不過,那不僅僅是個稅的問題了,前期的帳務問題會被一併連帶出來,後果怎樣看造化了。

前幾年我們經常聽說一元轉讓企業的故事,這二年基本上沒有了。也就是說明稅局已經在嚴控,如果有貓膩還是不要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冷墨默


非請自來。

賬面淨資產是負數,轉讓價以1元轉給新股東要交稅嗎?

題目提到淨資產,想必對股權轉讓應該有一定了解的,具體個稅如何計徵我就不再解釋。很負責地講,此路不通,別打這個歪主意了,哈哈………

其實您自己都應該預計得到,這個不交稅是不可能的,除非朝中有人!別提什麼淨資產為負數,轉讓價1元,滿大街找個人來問,有人會要嗎?不可能的事!可以說要交稅的機率是99.99%。

用逆向思維想一下,一元錢買賣,涉及買方、賣方、稅務,當中必定有個冤大頭,誰應該吃虧,難道想佔稅務的便宜?好大的膽子,別弄巧成拙哦。

1元轉讓股權,明顯不公允。像這種情況,一看申報,稅務人員眼一瞪,眉一皺,八九不離十都應該會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只能說,這種想法理論上是可行的,實際可操作性基本為零!


龍門賬


兩個稅,一個要交一個不交。

股權轉讓協議的印花稅要交,按500萬,萬分之五稅率交。

股權轉讓個稅不交。只要淨資產低於實收資本200萬,交易價值低於實收資本金額200萬的不要交。但如資產中有車、房、無形資產的需重新評估,按評估價調整淨資產後為準。


手機用戶67563706555


個人獨資企業法人變更規範


陳鑫7777


要,而且還要追繳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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