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變成拖欠——農民工討薪案援助紀實

2011年12月,黃樂平和他的團隊援助了一樁被稱為“拿到這些血汗錢比虎口拔牙還難”的離奇討薪案,主辦女律師憑著堅毅精神頂住案情曲折、環境複雜、路途遙遠等壓力,與團隊其他律師密切合作,,擊退了辦案過程中各種匪夷所思的“攔路虎”,最終以專業性和公信力贏得支持,替農民工兄弟討回了他們的血汗錢,將一場潛在群體性事件消弭於無形。

26位民工遭遇欠薪

2011年12月,義聯接到在河北省香河縣務工農民工的電話諮詢:稱他們被三強公司拖欠工資,香河縣當地的清欠辦出面調解。臨近春節,農民工仍未討到工資,遂到縣政府上訪。縣政府領導非常重視,責成清欠辦處理。蹊蹺的是,清欠辦收到拖欠的工資後拒絕交給農民工,農民工的不滿情緒達到頂點,事態非常緊張。

義聯表示可以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後,12月22日,第一批共計26位農民工趕到義聯申請了法律援助。

黃樂平非常重視這起案件,為了使26位農民工在年前拿到工資,第一時間指派了律師代理本案。

由於臨近農民工返鄉高峰,工資又被拖欠太久,很多人沒有耐心再等下去,有了過激維權的想法。黃樂平和主辦律師對此進行了真誠疏導,引導大家要相信法律,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接著,主辦律師代理團隊成員齊心協力,加班加點趕出相關資料,以備不時之需。12月26日,李洪波律師帶著律師助理張偉濤和劉博組成了辦案小組,一行人一大早坐上了開往河北香河的長途汽車。

當日中午11時許,她們乘坐的長途汽車到達香河。為了趕時間,李洪波一行乘坐出租車直奔香河縣勞動爭議仲裁委。謝天謝地,到了地方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工作人員還沒有下班。

三人氣喘吁吁地衝向勞動爭議仲裁委二樓立案科。

辦公室很大,有幾個工作人員在那裡坐著。說明來意後,李洪波等人向一位女工作人員遞上了仲裁申請書。她看了一下材料後,說這個案件不能立。

“農民工欠薪的案件在北京就是由仲裁機構先受理,到了香河就變了嗎?”三人和立案工作人員開始溝通。

立案人員說:“你們去找我們科長吧,就在隔壁。”

到了科長辦公室,科長聽說律師們是從北京來的,態度還不錯,說:“下午你們再過來吧,現在是我們吃飯時間了。”

下午,李洪波律師三人準時到了科長辦公室。科長告知她們,根據香河縣相關政策,建築工地工人欠薪糾紛統一由當地建設局清欠辦負責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委不能處理這類案件。

因為春節前是欠薪高發期,各地政府對此類案件關注度高,客觀上有助於案件的解決;另外,一個農民工往往是一個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如果討薪的過程持續過長,會給他們的心理帶來更大的壓力。所以,義聯辦案的策略就是,如果能調解儘量調解,爭取儘快解決。

於是,李洪波向這名科長提出,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不立案,能否把幾方約來座談?

經一再要求,該科長聯繫了清欠辦。清欠辦工作人員稱,必須由包工頭冷強出面,和三強公司進一步核算清楚,錢款才能結算。

無奈之下,李洪波讓勞動爭議仲裁委出具了不予受理的證明後離去。

與法官協商更改案由後立案

此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9部門聯合發佈通知,2012年元旦、春節前,10人以上集體勞動報酬爭議,各地要在7天內結案。

在此背景下,12月29日一大早,李洪波和另一位律師曾廣譽一起趕往香河,這次的目的地是香河縣人民法院。此前,李洪波和同事準備了一天立案材料。香河地處河北,路途遙遠,如果立案材料準備不充分,就會白跑一趟,還會耽誤案件進度。

香河縣人民法院外表看起來比較陳舊,安檢時,兩位律師出示了律師證,進入了法院。立案庭有3個人,沒有電腦,完全手工立案。

立案庭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員看了一眼材料,就又退還回來:“你去找我們科長吧。”立案科科長姓梁。梁科長看了看材料,態度友好:“我們這裡立案全是手工,就一個同志填寫,加上你們這個案件屬於集體案件,必須預約,還需要我們院長批示。”

“那我們先放一套材料在你這裡,不知院長何時能批?”

“這樣吧,明天上午你給我打電話。”梁科長給了李洪波一個電話號碼。

律師們留了一套材料後,匆忙返程。

接下來的幾天,李律師不斷給梁科長打電話問立案情況,但由於是集體案件,進展緩慢。

一轉眼,時間跨入2012年。

2012年1月5日下午,李洪波接到了法院立案庭電話,讓次日過去一趟。

1月6日清晨,李洪波起了個大早趕往香河縣人民法院,一起去的還有農民工代表。

到了香河縣人民法院,過了安檢,李洪波一行直接找到了梁科長。他們表明來意說:“我看你們法院出面協調一下,幾方坐下來談談,能協調解決就協調解決。”

在立案庭一間辦公室裡,雙方坦承進行了溝通。

“我們認為就是一個勞務糾紛。”一位庭長說。隨後,大家圍繞這起案件是否是勞務關係進行了分析。

“為了能更快地解決問題,我們必須先立上案。” 李洪波和同事曾廣譽商量了一下,隨即出去與農民工代表溝通看能否以勞務糾紛立案。代表們同意了。

李洪波律師又進去和法官說明更改案由。梁科長說:“你們的起訴狀都要重新改,先帶回去改吧,改完再來。”

李洪波說:“我們就在起訴狀上改,改過之後簽名可以吧,來回一趟就是一天時間。”

梁科長同意了李洪波的建議,又說:“你們還涉及交訴訟費的問題。”

“他們都很窮,飯都吃不飽,根本無力負擔訴訟費,我們申請免交。”李洪波說。

梁科長看了看周圍的工友,最終減半收取了訴訟費。

給當地政府提交解決方案

在等待開庭的過程中,2012年2月20日,《京華時報》刊登報道《河北香河清欠辦疑因工頭衝撞官員拒付民工工資》。

這條新聞迅速被各大網站轉載,隨著媒體的介入,案件的處理也隨之加快了進程。

當日15時左右,義聯辦公室來了四位不速之客,原來是香河縣建設局副局長一行,表示要向義聯諮詢案件解決方式。

義聯副主任毛素梅、法律援助部主管韓世春律師和主要經辦律師李洪波接待了他們。

從他們的敘述中得知,自從媒體報道以後,香河縣委領導壓力很大,很重視問題的處理,清欠辦希望義聯能夠支招解決難題。

看到清欠辦主動溝通的誠懇態度,接待人員逐一分析了案發起因到目前的發展狀況,幫助清欠辦分析了政府之所以陷入被動局面的原因,是由於法律關係糾纏不清、未能居中協調勞資糾紛。

隨後,義聯提出了交由法院處理、走法律程序、清欠辦配合的解決方案。

來訪者認可義聯的方案,也認為這是幫助當地政府扭轉被動局面的最好辦法。

送走香河縣建設局領導後,香河縣人民法院法官邳萬樹隨後打電話過來,通知說案件於2月22日上午9點30分開庭。

義聯隨後通知了農民工代表案件開庭時間。2月22日9點,李洪波一行來到了法院。

到了法庭後,李洪波、劉博和一位工人代表坐在了原告席上。法警們讓她們把手機放在桌子上並關機。被告趕到後,開庭按照程序進行。

在調解階段,主辦法官努力地做著兩方的工作,下午還留李洪波一行單獨談話。

放款過程曲折驚險

關於香河案件的媒體報道,自2月20日開始,《京華時報》的記者連續跟蹤報道,其他媒體也紛紛轉載報道,有關清欠辦的新聞一度登上了新浪網的首頁。

庭審結束之後,法官頻繁地打電話給李洪波,告知三強公司對此案的調解方案;工人代表也一直從建設局內部及三強公司內部打探著消息;媒體記者也在多方聯繫著;黃樂平非常關注案件的進展,與同事們一起推動案件向前周。

2月23日,邳萬樹法官電話通知李洪波,三強公司答應增加金額,但是不會加到34萬元,讓她和工人商量一下,看能否降低一點。

在得到李洪波的否定回答後,邳萬樹法官次日又打來電話,新的方案是讓工人撤訴,拖欠的工資如數發放。

和工人代表聯繫後,律師同意了法院提出的撤訴方案。法官又接著聯繫放款地點和方式,說三強公司必須要包工頭熊寶貴親自簽字才能給錢。

李洪波和工人代表聯繫熊寶貴,熊寶貴死活不願意出頭。

後來經過反覆協商,熊寶貴提出在北京市通州區某工地進行“交易”,否則就不出來。法官同意了。

熊寶貴又提出三強公司不能派人來北京,否則也“不交易”。法官也同意了。

法官還答應,法院的車開到北京和河北交界後,可以乘坐包工頭指定的車,手機全部關機交給第三方保管,中途也可以換車。為了結案,法院甚至給包工頭出具一個司法保護函。

一系列的談判終於在最後一刻達成:(2012年2月27日)週一下午3點在通州“交易”,一手交錢,一手籤協議。

參加人員有:法官、參加開庭的律師和工作人員、包工頭和工人代表、記者。

具體交易地址2月27日下午由包工頭確定。

2月27日下午,在農民工的護送下,李洪波第一個到達指定的“交易”地點,這個地點是一個非常偏遠的工地施工現場,只記得車拐了很多彎才到。

雖然是春節之後,但因為天氣原因,很多工人還沒有返回。現場只有三三兩兩的工人在施工,相對於諾大的建築物,這裡顯得冷清又空曠。

在一間簡陋辦公室裡,各方寒暄著分別坐下,馬上就使這個小房間充滿了生氣。因為是幫助26名農民工兄弟要工資,大家的情緒也都很高漲。

辦理完撤訴手續、包工頭簽完協議之後,法官開始發放拖欠的工資款,看到一萬元現金和兩張法院的支票交到包工頭手中後,現場的所有人都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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