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人都在講所謂“信用體系”那麼我想問何為信用?何為誠信?
難道說我欠了你的錢,答應你一個月還錢,我連個月甚至三個月才還你,這就是失信?
難道我在所謂P2P平臺借錢(大家都知道所謂P2P,這裡不點名,不概括)
我一個月逾期這就叫失信?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說:國民經濟雖然有所提升,但是國民負債你有沒有算過?
具體多少?您有算過嗎?
當然這裡扯到國民經濟或許誇大,那麼我想問你,你周邊有沒有所謂‘借貸’朋友或者同事,你有向他們瞭解過嗎?
所以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前提是我所欠的是合法的範圍,至於“理”之說,只是權貴的玩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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