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假死騙保,妻子攜兒女跳河自殺,真相太殘忍!

有時候,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對生活沒了希望。

10月10日12時,湖南婁底新化縣琅塘鎮一名31歲的女子帶著一對兒女跳河自殺了。

丈夫假死騙保,妻子攜兒女跳河自殺,真相太殘忍!

是怎樣的絕望,足以讓一個母親寧肯放棄自己兩個年幼的孩子?

據悉,該女子名叫戴某,自幼父母雙亡,後嫁給琅塘鎮晚坪村何某。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兒子今年4歲,女兒3歲。

2018年9月19日,丈夫何某在跟戴某通完視頻電話後,突然駕車失蹤了,其電話、微信一直無法聯繫上,戴某委託當地自媒體發佈了尋人信息並報警,但一直沒有消息。

9月30日,何某家屬在新化縣曹家鎮轄區內的資江中,發現了何某駕駛的車輛,隨後求助於當地救援隊。救援隊從江中打撈出一塊白色湘K汽車的保險槓外殼,這輛車正是何某駕駛的車輛。

但救援隊並沒有發現何某的蹤跡,悲痛交加的戴某以為何某是駕車墜入河中,無法接受這一現實的她,在朋友圈寫下“再見!這個美麗又殘忍的世界....”後,帶著一對兒女跳河自殺....

戴某家人說,戴某走的時候極其絕望,根本沒想過會有人來救,

兩名孩子被繩子綁在一起下沉......

丈夫假死騙保,妻子攜兒女跳河自殺,真相太殘忍!

戴某生前圖片

可就在所有人都在為這個悲劇感到心痛時,戴某的表哥戴先生告訴記者稱,其收到一條令人吃驚的消息,何某並沒有死!現在人就在公安局!

原來,何某為逃避十餘萬元的網絡貸款,於9月7日隱瞞妻子戴某,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一份賠償金額為100萬元的人身意外險。

9月19日凌晨,何某利用借來的車輛在新化縣曹家鎮城坪村資江河段偽造墜河現場,製造車毀人亡假象,企圖騙取保險金!

而何某買的這份百萬保險,受益人正是妻子戴某,他不知道買保險一定要讓受益人知道,不然受益人根本不知道有保單!

他本想躲個十來天,等到妻子順利拿到理賠金後,再回來接她們,沒想到,等來的卻是家破人亡!在得知妻兒死亡的消息後,何某崩潰了,發佈了一條懺悔視頻後,自首了.....


從何某的下跪視頻中,能看出,他之所以這樣做,都是為給女兒籌錢治病,女兒在2017年就被確診為

自身免疫力腦炎與癲癇併發症,只能通過特殊藥物治療,花費已近十萬,醫生建議放棄孩子,夫妻不忍心還曾發起過輕鬆籌。

車貸、家庭開支、網絡貸款,孩子每個月還需要醫藥費.......實在沒有辦法的何某,被金錢衝昏了頭腦,想到騙保.....

而從戴某的絕筆信中可以看出,她的信用卡已經欠了好幾萬,作為一個農村婦女,她,沒了丈夫、沒有工作、貸款還不起、兩個孩子要養....如同她所說,她也是被逼的沒有辦法,只有一死.....

戴某生絕筆信

人生苦短,但對於我來說卻不苦不短,我是幸福的離開,追隨愛的人而離開,說好一起慢慢變老,一起離開,怎麼能捨得你單獨離去呢,所以寶貝,老婆來陪你了,我只想一家四口在一起,此時做這樣的選擇我也好害怕,害怕沒成功死去會痛苦,如果還有一輩子,我仍然會選擇嫁給你,不知你是否還願意娶我,現在雖不知你是否還活著,但每天這樣思念你,已讓我沒有活下去的念想,我更沒有勇氣承擔外界的壓力言論而活著。

我想說的是:失去心愛之人我已夠痛苦,可還要承受有些人的嘴巴,何某消失不見就把責任推向我,或許是因為我沒有父母,才會這樣對我吧,假如我有父母在的話,也許就不是這樣的結果吧。所以我無話可說,這是我的命,我用命來結束這一切,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沒有做對不起任何人的事,如果一定要說何某離開是我的責任的話,那我只能說,是我沒有出去打工、堅持要帶兩個崽崽在身邊,讓何某壓力大,一個人掙錢,四個人花錢,可我也是因為小孩由父母帶在身邊對小孩成長好啊!

下一個話題就是:二哥,至於你說何某在新化過得完全不是人的日子,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這樣說,我更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到譚家說我有精神問題,這些我也不想知道,所以我也沒有找你理論這些,假如你有女兒,你的女兒發生這樣的事,你會不會這樣說呢?應該不會吧。

還有爸爸你說我出去打工,在出去之前要寫一份協議,這讓我情何以堪,我是兩個崽崽的媽媽,我出去打工,肯定會給崽崽寄生活費,因為我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我不撫養,法律會處理的,但也沒必要和你寫協議啊!你這不是侮辱我嗎?

另外關於信用卡的事,為了何某,我信用卡欠了幾萬,而我對你們說,為了何某,我信用卡只用了兩萬多,之所以這樣對你們說,是怕你們傷心,何某的事夠讓你們頭痛了,我不想再加你們的痛。所以我用生命來還信用卡,我為這個家付出這麼多,付出一切,付出所有,到頭來何某離開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但我不怨恨你們,所有一切都是我自願心甘情願付出的!

其實我每個月除了正常開支,我沒有多花什麼錢,不知你們為什麼說我亂花錢,坦白講,我非常相信何某,我沒有敗錢,我也相信何某,他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會導致錢損失。

其實我每天除了買菜和每個月買肉用的是現金,其他大部分我都是手機支付,如若不信,你們可以讓警察調查我手機的消費記錄,另外我和何某吵架的事嘛,我們只是當時吵的兇,吵完之後,就立馬沒事了,每對夫妻相處方式都不一樣的。現在發生這一切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

我不想解釋什麼,我的解釋你們也不會聽,如今我只希望我的離開,能夠讓你們放下何某離開的仇恨、也能夠讓你們的嘴巴以後能留點人情些,人的一生,沒有誰會一帆風順,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我本想自己獨自離開,可兒子女兒沒有爸爸媽媽陪伴,他們會很痛苦,他們也會像我一樣受人欺負,所以只能帶他們一起離開,長痛不如短痛。

最後一句:我離開了,請我的親戚不要到晚坪來找麻煩,我已經逼的沒有選擇、沒有退路了,但我是心甘情願選擇離開的,我自己自願的選擇,沒有人強迫,與他人無關!也懇請大家不要謠言生事,很多時候有很多事情是永遠沒有答案和結果的!就讓這一切默默的沒有爭吵結束!願這個社會大家多一份饒恕少一份指責!多一份善心,少一份邪惡!再見了,美好而又殘酷的社會!

戴某生絕筆信

目前,何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保險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可不管結果怎樣,戴某和她的兩個孩子再也回不來了,因為何某的無知和愚鈍,讓一個本該幸福的三口之家支離破碎!

保險本是一個傳遞愛與希望的行業,沒曾想,卻被一些不良之人鑽了空子,試圖用非法的手段換取利益,可你知不知道,騙保是需要付出慘痛代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丈夫假死騙保,妻子攜兒女跳河自殺,真相太殘忍!

而這場悲劇究其根源還是保障不足!因為一個本就貧困的家庭,面對幾十萬的醫藥費,看不到明天的希望,該如何活下去?

所以這也正是保姐常常跟大家說的,在你健康時、在家人健康時,一定要提前備份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如果何某是在孩子出生時,就買了醫療險,也不至於在孩子生病時走投無路,更不至於用騙保逼死了妻兒!

如今,逝者已去,天堂沒有病痛,希望她們母女(子)繼續幸福,更希望大家能引以為鑑,早日給家人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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