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深圳市住建局下發關於“施工安全整治行動”的通知。
1、整治期間,實行“零容忍”、“三個一律”:
發現工程項目存在任一重點整治攻堅內容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一律責令項目停工整改,並同時對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給予黃色警示;
拒不停工整改或停工整改後仍達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對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給予紅色警示2個月,同時對監理單位及項目總監給予黃色警示;
發生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一律對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給予紅色警示,並按照“鐵十條”規定,採取公開曝光、警示約談、移送司法等措施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2、對發生事故的工地,按照“安全生產事故整治督辦工地”予以掛牌督辦。
3、未落實揚塵汙染防治“6個100%”措施、工地運輸車輛出入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對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給予黃色警示,並責令停工整改;
拒不停工或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一律對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給予紅色警示2個月,對監理單位及項目總監給予黃色警示。
4、開展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各工種從業人員須完成《各工種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訓和考試。每滿3個月,再次接受培訓和考試。
5、推進智慧監管平臺全面應用
1)市管項目全面上線運用智慧建造、智能監管系統。
“三層三級”隱患排查、危大工程動態信息、關鍵環節作業管理記錄、班前教育信息等關鍵數據通過現場管理APP實時更新上傳。
監督執法人員全面運用執法APP開展現場監督檢查,運用系統平臺開展視頻遠程點名、抓拍執法、特種作業人員查證等工作,每月覆蓋所有接通視頻專項的在監項目。
2)區管規模以上(造價500萬元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基礎信息,按要求錄入平臺並按月進行動態更新。
6、房屋、市政工程:
1)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本季度整治攻堅內容:
工人宿舍未配置USB插座,使用220伏用電插座的;
電焊作業未設置“接火斗”等專用焊渣收集裝置的;
施工現場安全網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辦公區或生活區板房所用材料燃燒性能未滿足A級要求的。
2)預防高墜專項整治。本季度整治攻堅內容
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帶的;
現場未採用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式防護方式的;
支模架下層、外腳手架層間、鋼結構吊裝下層未按規定設置水平兜網的;
原有防護設施拆除後未保證代替防護方式完整牢固的。
3)建築起重機械專項整治。本季度整治攻堅內容: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除、頂升加節或附著安裝過程中未落實安全管理、視頻留痕的;
未持證司索作業或違規司索作業的。
7、1月18日前,召集各在監工地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總監開一次動員部署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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