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先生未獲國家最高科技獎任何推薦,應該反思程序!

——譚梅/文

國家最高科技獎空缺本來沒什麼可議論的。

但是一個獲得世界最權威的獎項,被世界科學界認可的人,竟然沒有獲得任何推薦,在國家最高科技獎有話語權的沒有任何人推薦屠呦呦先生,這卻是很不正常。

與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申報制不同,國家最高科技獎採取的是推薦制。有推薦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總部;經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其他單位和科學技術專家。

“只能說,我們是嚴格按照評選程序辦事。”據國家科技獎勵辦負責人透露,在2015年度國家最高科技獎評審過程中,沒有個人或單位推薦屠呦呦。

看上去很公正,其實是無視。其實是程序出了問題。

當我們發現程序有問題時,而無視,並認為很公正,是短視。就如同一個人知道自己犯了錯誤而拒不改正。

其實,單就這一項,其實改正不改正無所謂,只會增加屠呦呦先生的知名度。

事實上,這也是很麻煩的事,無論推薦還是不推薦都很麻煩。比如通過了,不理性的網民會議論,你看你看,不獲諾貝爾獎,國內什麼評比都沒她的份,已被國際認可,什麼國內什麼獎項都有她的了。

事實上,也不光屠呦呦先生,比如施一公先生,也是在連續兩次落選院士評選,在被美國科學院選為外籍院士後第二年評選。

並不是按程序就沒問題,程序有問題呢?

改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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