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礎檢測方案
2.1豎向抗壓靜載
檢測數量規定:1 同一單位工程,不少於總樁數的1%,且不少於3根; 2 總樁數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檢測時間確定:從成樁到開始試驗的時間間隔,應符合:對於混凝土灌注樁,混凝土齡期需達到28天。對於預製樁,施工成型後:1 對於砂土,不宜少於7天;2 對於粉土,不宜少於10天;3 對於非飽和粘性土,不宜少於15天;4 對於飽和黏性土,不宜少於25天;5 對於樁端持力層為遇水易軟化的風化岩層,不應少於25天。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基礎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察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他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1 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現場; 2 提供用水、電及必要的照明; 3 樁頭應平整完好,對於混凝土灌注樁,還應用高強混凝土做好樁帽。
2.2豎向抗拔靜載、水平靜載
檢測數量規定:對豎向抗拔或水平承載力有設計要求的樁基工程,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或水平承載力試驗。抽檢樁數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且不少於3根。
檢測時間確定:從成樁到開始試驗的時間間隔,應符合:對於混凝土灌注樁,混凝土齡期需達到28天。對於預製樁,施工成型後:1 對於砂土,不宜少於7天;2 對於粉土,不宜少於10天;3 對於非飽和粘性土,不宜少於15天;4 對於飽和黏性土,不宜少於25天;5 對於樁端持力層為遇水易軟化的風化岩層,不應少於25天。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基礎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察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他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1 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現場; 2 提供用水、電及必要的照明; 3 樁頭應平整完好,對於混凝土灌注樁,還應用高強混凝土做好樁帽。
2.3鑽芯法檢測
檢測數量規定:1 對於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無法檢測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或在進行完整性檢測基礎上,可採用鑽芯法,數量不少於總樁數的10%,且不少於10根; 2 對於軟基處理的樁(如攪拌樁、高壓旋噴樁),不少於總數的0.5%,不少於3根; 3 對於支護工程水泥土牆,鑽芯抽檢數量不宜少於總樁數的1%,且不少於5根。
檢測時間確定:受檢樁的混凝土齡期應大於28天或預留立方體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基礎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察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他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1 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現場;2 提供鑽探用水及必要的照明; 3 基坑支護樁鑽芯一般要在基坑開挖前進行,開挖後鑽芯需搭好鑽探平臺。
2.4 高應變檢測
檢測數量規定:1 預製樁:同一單位工程,抽檢數量不低於8%且不少於10根; 2 灌注樁:同一單位工程,抽檢數量不少於總樁數的5%,且不少於5根。
檢測時間確定:從成樁到開始試驗的時間間隔,應符合:對於混凝土灌注樁,混凝土齡期需達到28天。對於預製樁,施工成型後:1 對於砂土,不宜少於7天;2 對於粉土,不宜少於10天;3 對於非飽和粘性土,不宜少於15天;4 對於飽和粘性土,不宜少於25天;5 對於樁端持力層為遇水易軟化的風化岩層,不應少於25天。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基礎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1 檢測前做好樁頭的處理; 2 提供吊機進退場行走的道路。
2.5低應變檢測
檢測數量規定:1 預製樁:抽檢數量不少於總樁數的20%,且每個柱下承臺不得少於1根;2 灌注樁:(1)柱下三樁或三樁以上承臺,每個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於1根;(2)對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較低的樁,柱下四樁或四樁以上承臺,抽檢數量不少於承臺下總樁數的30%,且單位工程抽檢數不少於20根;(3)對其它工程,檢測數量不得少於樁總數的的20%,且不得少於10根。
檢測時間確定:樁身混凝土強度不得低於設計強度的70%或預留立方體試塊強度不低於15MPa。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基礎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露出樁頭後清理樁頭的積水和泥土,且:1 預應力管樁樁頭破損、沒有法蘭盤的須鋸平; 2 混凝土灌注樁應鑿去水泥浮漿,平整樁頭,打磨不少於3個點。
2.6聲波透射法檢測
檢測數量規定:1.對於樁徑≥1500mm的 柱下樁,每個承臺下的樁應採用聲波透射法抽檢,抽檢數量不少於該承臺下樁總數的30%且不少於1根;2.對於樁徑<1500mm的柱下樁和非柱下樁,採用聲波透射法抽檢,抽檢數量不少於相應樁總數的30%且不少於20根;3.地連牆抽檢數量不少於總槽段數的20%,且不少於3個槽段。
檢測時間確定:樁身混凝土強度不得低於設計強度的70%或預留立方體試塊強度不低於15MPa。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基礎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1 灌注混凝土樁時,預埋聲測管;2 檢測前,聲測管灌滿水,保證聲測管暢通;3 D≤800mm時,應埋置2根聲測管;當800mm<D≤2000mm時,聲測管不得少於3根;當D>2000mm時,聲測管不得少於4根(D為樁徑)。
2.7豎向抗壓靜載、豎向抗拔靜載、水平靜載
檢測目的:檢測單樁承載力。
檢測樁樁位的確定原則:1 基樁承載力檢測,首選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2 當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檢測方法時,應依據前一種實驗方法的檢測結果,選擇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3 選擇對施工質量有懷疑的樁;4 選擇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5 選擇岩土特性複雜,可能影響施工質量的樁;6 選擇代表不同施工工藝條件和不同施工單位的樁;7 同類型的樁宜均勻分佈。
2.8鑽芯法檢測
檢測目的:檢測基樁的樁長、樁身強度、樁底沉渣厚度和完整性,判定或鑑別持力層岩土性狀。
檢測樁樁位的確定原則:1 基樁承載力檢測,首選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2 當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檢測方法時,應依據前一種實驗方法的檢測結果,選擇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3 選擇對施工質量有懷疑的樁;4 選擇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5 選擇岩土特性複雜,可能影響施工質量的樁;6 選擇代表不同施工工藝條件和不同施工單位的樁;7 同類型的樁宜均勻分佈。
2.9高應變檢測
檢測目的:檢測樁的豎向抗壓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
檢測樁樁位的確定原則:1 基樁承載力檢測,首選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2 當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檢測方法時,應依據前一種實驗方法的檢測結果,選擇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3 選擇對施工質量有懷疑的樁;4 選擇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5 選擇岩土特性複雜,可能影響施工質量的樁;6 選擇代表不同施工工藝條件和不同施工單位的樁;7 同類型的樁宜均勻分佈。
2.10聲波透射法檢測
檢測目的:檢測基樁的完整性,推定缺陷在樁身中的位置。
檢測樁樁位的確定原則:1 基樁承載力檢測,首選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2 當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檢測方法時,應依據前一種實驗方法的檢測結果,選擇成樁質量較差的基樁;3 選擇對施工質量有懷疑的樁;4 選擇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5 選擇岩土特性複雜,可能影響施工質量的樁;6 選擇代表不同施工工藝條件和不同施工單位的樁;7 同類型的樁宜均勻分佈。
2.11 標準貫入試驗、圓錐動力觸探試驗
檢測目的:推定天然地基承載力、鑑別其岩土性狀;推定處理土地基的承載力,評價其地基處理效果;檢驗複合地基增強體的樁體成樁質量。
檢測數量規定:1 天然土地基、處理土地基,單位工程抽檢數量為每200 m2不少於1個孔,且不少於10個孔,每個獨立柱基不少於1個孔,基槽每20延米不少於1個孔;2 對於複合地基的樁(如攪拌樁、高壓旋噴樁),不少於總數的0.5%~1%,不少於3根。
檢測時間確定:對於進行軟基處理的樁,在成樁3天內進行檢測。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地基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挖出樁頭至設計標高或基礎開挖至設計標高。
2.12平板載荷(複合地基)
檢測目的:檢測承壓板下應力主要影響範圍內複合土層的承載力和變形參數。
檢測數量規定:抽檢數量應為總樁數的0.5%~1%,不少於3點。
檢測時間確定:成樁28天后進行檢測。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地基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1 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現場;2 提供用水、電及必要的照明;3 樁頭應平整完好;4 提供堆載用砂。
2.13淺層平板載荷(天然土地基、處理土地基)
檢測目的:確定淺部(深層)地基土層的承壓板下應力主要影響範圍內的承載力。
檢測數量規定:單位工程抽檢數量為每500m2不少於1個點,且不少於3個點;對於複雜場地或重要建築地基應增加抽檢數量。
檢測時間確定:開挖至設計標高,場地平整後可進行檢測。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地基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在設計標高平整場地。
2.14岩基載荷
檢測目的:評價天然巖地基的承載力。
檢測數量規定:1 對天然岩石地基,當岩石芯樣無法制作成芯樣試件時,應進行岩基載荷試驗,試驗點數不少於3點;2 對強風化巖、全風化巖宜採用平板載荷試驗,試驗點數不少於3點。
檢測時間確定:開挖至設計標高,場地平整後可進行檢測。
委託方提供的資料: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名稱,地基類型,設計要求等;2工程地質勘查資料;3樁設計資料和施工記錄;4樁平面佈置圖;5其它資料。
委託方現場準備工作:在設計標高平整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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