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終於落地實施!幾家歡喜幾家愁?


《電商法》終於落地實施!幾家歡喜幾家愁?


近年來,電商高速發展,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諸多問題,虛假宣傳、假貨氾濫、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問題層出不窮,法律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總有商家在法律灰色地帶的危險邊緣徘徊。

消費者投訴無門的案例數不勝數,最終只能含著淚默默啃下苦果,因此對電商領域立法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2019年1月1日,廣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了,電子商務法的頒佈實施,使得電子商務領域真正實現有法可依。


《電商法》終於落地實施!幾家歡喜幾家愁?


這對於廣大消費者來說,確實是一個大好的消息,今後將有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對於電商來說,將迎來大變局的時代,或許將迎來大洗牌之勢。電商經營者跟傳統線下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被放到了同一水平線。

按照《電商法》的相關規定,除該法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依法納稅。《電商法》還明確禁止了電子商務經營者默認搭售、大數據殺熟、刷單、刷好評、擅自刪差評、無故拒退押金、洩露用戶隱私、快遞無限延期等行為。 《電商法》的另一個亮點是對平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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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商法》第九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商法》讓電子商務有法可依,一系列對電子商務行為進行規範的條款,都讓電子商務經營者欺騙消費者、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的成本變得非常高。據瞭解,新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要進行主體登記,有營業執照,有明確地址,在稅務部門備案,這就方便了消費者進行維權。並且,如果是電商平臺上的經營者出現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電商平臺還將承擔相應責任,如果電商平臺不能夠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聯繫方式等信息,那麼他還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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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是屬於基本法,一些內容是框架性、原則性規定,其中很多地方仍需要進一步細化,而且由於電子商務領域的迅速發展,各方面的問題也會層出不窮,所以也需要不斷出臺相關規定進行完善。

但不管怎樣,《電子商務法》對於解決當前的電商平臺售賣假貨、平臺審核不嚴與監管不到位等社會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用立法來規範,並不是打壓電商平臺,而是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好的消費環境。消費體驗改善、消費者權益受到保護的背後,也將為電子商務健康可持續發展帶來更大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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