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要求農商行“屬地化”經營 專注服務“三農”和小微

1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強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農商行應堅持正確改革發展方向,堅守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市場定位,嚴格審慎開展綜合化和跨區域經營,原則上機構不出縣(區)、業務不跨縣(區)。嚴格控制大額貸款投向和投放比例,合理降低貸款集中度和戶均貸款餘額。

銀保監會表示,農商行是我國縣域地區重要的法人銀行機構,截至2018年9月末,全國有農村商業銀行1436家,資產負債規模均超過23萬億元,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在各項貸款的佔比長期保持在60%和50%左右,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戶均餘額分別為30萬元和131萬元。

嚴格控制大額貸款比例及投向

“農村商業銀行以在銀行業10%的資產佔比規模,貢獻了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22%和21%的規模,成為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名副其實的金融主力軍,在助力縣域經濟發展方面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銀保監會指出,在改革發展過程中,少部分農村商業銀行出現了經營定位“離農脫小”的盲目擴張傾向。

《意見》要求,農村商業銀行應準確把握自身在銀行體系中的差異化定位,確立與所在地域經濟總量和產業特點相適應的發展方向、戰略定位和經營重點,完善適合小法人和支農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機制,專注服務本地、服務縣域、服務社區,專注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不斷加大金融服務創新,切實做好融資成本管理,鞏固好支農支小主力軍的優勢地位。

對於《意見》要求縣域及城區農商行嚴格審慎開展跨區域經營的影響,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分析師李萬賦表示,近年來,消費金融發展迅速,不少農商行通過互聯網開展消費金融,這類業務的發展將會收到限制。

針對此前部分農商行同業擴張等問題,《意見》要求農商行將業務重心迴歸信貸主業,確保信貸資產在總資產中保持適當比例,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的貸款在貸款總量中佔主要份額。嚴格控制大額貸款投向和投放比例,合理降低貸款集中度和戶均貸款餘額。

支農支小達標可適當加分

為了確保上述監管政策要求能夠在農村商業銀行體系有效落地,《意見》專門制定了監測和考核農村商業銀行經營定位和金融服務能力的一套指標體系,主要包含了經營定位、金融供給、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服務機制等4大類15項指標,對科學合理監測、考核和評價農村商業銀行支農支小金融服務情況將起到有力的支撐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明確指出,“對於支農支小監測指標達標情況良好的農村商業銀行,監管部門在監管評級中適當給予加分。對涉農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在監管容忍度範圍內的,在“資產質量”等監管評級要素中不作為扣分因素。”

銀保監會三季度數據顯示,今年9月末,農商行梯隊不良率由年初的3.16%上升至4.23%,同期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不良則僅為1.47%、1.7%以及1.67%。一位農商行人士向投資者網表示,監管對不良貸款率提高容忍度側面利於鼓勵農商行加大對涉農和小微企業的信貸傾斜力度。(思維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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