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規則
1.機件的真實大小應以圖樣上所注的尺寸數值為依據,與圖形的大小及繪圖的準確度無關。
2.圖樣中(包括技術要求和其它說明)的尺寸,以mm為單位時,不需標註計量單位的代號或名稱,如採用其它單位,則必須註明相應的計量單位的代號或名稱。
3.圖樣中所標註的尺寸,為該圖樣所示機件的最後完工尺寸,否則應另加說明。
4.機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標註一次,並應標註在反映該結構最清晰的圖形上。
二、尺寸組成
如下圖所示,一個完整的尺寸一般應包括尺寸數字、尺寸線、尺寸界線和表示尺寸線終端的箭頭或斜線。
1、尺寸數字
線性尺寸的數字一般應注寫在尺寸線的上方,也允許注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
2、尺寸線
尺寸線用細實線繪製,不能用其它圖線代替,一般也不得與其它圖線重合或畫在其延長線上。標註線性尺寸時,尺寸線必須與所標註的線段平行;當有幾條互相平行的尺寸線時,大尺寸要注在小尺寸外面,以免尺寸線與尺寸界線相交。在圓或圓弧上標註直徑或半徑尺寸時,尺寸線一般應通過圓心或延長線通過圓心。尺寸線的終端有兩種形式,如圖所示:箭頭適用於各種類型的圖樣,圖中的b為粗實線的寬度;斜線用細實線繪製,圖中的h為字體高度。圓的直徑、圓弧半徑及角度的尺寸線的終端應畫成箭頭。在採用斜線形式時,尺寸線與尺寸界線必須互相垂直。
3、尺寸界線
尺寸界線用細實線繪製,並應由圖形的輪廓線、軸線或對稱中心線處引出。也可利用輪廓線、軸線或對稱中心線作尺寸界線。尺寸界線一般應與尺寸線垂直,並超出尺寸線的終端2mm左右。
三、尺寸注法示例
下面列出了國標規定的一些尺寸注法。
線性尺寸的數字方向
第一種方法:尺寸數字應按左上圖所示方向注寫,並儘可能避免在圖示範圍內標註尺寸,當無法避免時可按右上圖的形式標註。
第二種方法:在不致引起誤解時,對於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數字可水平地注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如下面的兩圖所示。在一張圖樣中,應儘可能採用同一種方法,一般應採用第一種方法注寫。
角度
尺寸界線應沿徑向引出,尺寸線畫成圓弧,圓心是角的頂點。尺寸數字應一律水平書寫,一般注在尺寸線的中斷處,必要時也可按右圖的形式標註。
圓
圓的直徑尺寸一般應按這兩個例圖標註。
圓弧
圓弧的半徑尺寸一般應按這兩個例圖標註。
大圓弧
在圖紙範圍內無法標出圓心位置時,可按左圖標註;不需標出圓心位置時,可按右圖標註。
小尺寸
如上排圖例所示,沒有足夠空間時,箭頭可畫在外面,或用小圓點代替兩個箭頭;尺寸數字也可寫在外面或引出標註。圓和圓弧的小尺寸,可按下兩徘例圖標註。
球面
標註球面的尺寸,如左側兩圖所示,應在ø或R前加註“S”。不致引起誤解時,則可省略,如右圖中的右端球面。
弦長和弧長
標註弦長和弧長時,如這兩個例圖所示,已寸界線應平行於弦的垂直平分線。標註弧長尺時,尺寸線用圓弧,並應在尺寸數字上方加註符號“^”
只畫出一半或大於一半時的對稱機件
圖上尺寸84和64,它們的尺寸線應略超過對稱中心線或斷裂處的邊界線,僅在尺寸線的端畫出箭頭,在對稱中心線兩端分別畫出的兩條與其垂直的平行細實線(對稱符號)。
板狀零件
標註板狀零件的尺寸時,可如例圖中所示,在厚度的尺寸數字上方加註符號“8”。
光滑過渡處的尺寸
如例圖所示,在光滑過渡處,必須用細實線將輪廓線延長,並從它們的交點引出尺寸界線。
允許尺界線傾斜
尺寸界線一般應與尺寸線垂直,必要時允許傾斜。仍如上例圖所示,若這裡的尺寸界線垂直於尺寸線,則圖線很不清晰,因而允許傾斜。
正方形結構
如例圖所示,標註機件的剖面為正方形結構的尺寸時,可在邊長尺寸數字前加註符號“□”,或用14×14代替“□14”。圖中相交的兩條細實線是平面符號(當圖形不能充分表達平面時,可用這個符號表示平面)。
斜度和錐度
斜度、錐度可用下面兩個例圖中所示的方法標註,符號的方向應與斜度、錐度的方向一致。錐度也可注在軸線上。一般不需在標註錐度的同時,再注出其角度值(a為圓錐角);如有必要,則可如例圖中所示,在括號中注出其角度值。
斜度和錐度符號的畫法,見右兩圖所示,符號的線寬為h/10,h為字高。
圖線通過尺寸數字時的處理
尺寸數字不可被任何圖線通過,當尺寸數字無法避免被圖線通過時,圖線必須斷開,如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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