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

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於對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276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公司已於12月27日披露了《萬業企業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77),問詢函要求公司2019年1月4日前對相關事項予以回覆並對外披露。

公司收到《問詢函》後,積極組織各方就《問詢函》相關事項進行深入分析,鑑於《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要進一步補充、完善,公司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披露回覆。目前,公司正在加快落實、推進《問詢函》回覆工作,爭取儘快披露《問詢函》回覆。

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及時關注,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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