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援續約談崩,是莫雷“喝人血”還是豪斯太貪,答案只有兩個字

新援續約談崩,是莫雷“喝人血”還是豪斯太貪,答案只有兩個字

最近火箭隊的豪斯事件讓雙向合同在NBA掀起了一陣議論熱潮。這件事究竟應該怎樣看呢?

聯盟設立雙向合同的本意是互利,讓更多的球員有打NBA的機會,也讓球隊在遭遇傷病潮時候沒那麼捉襟見肘。薪水為7.5w美金45天,月薪5w,遠遠低於NBA底薪,但已經是發展聯盟月薪7k的七倍。球員也樂意

唯一的問題就是母隊保護的規則,和新秀保護有點像,但更嚴格。一旦球員和某隊簽下雙向合同,本賽季就不能和其他球隊籤合同了,賽季結束後母隊還擁有匹配權。這等於說把球員綁住了,過於保護了球隊的權益,而忽視了球員的利益。火箭只要咬死三年底薪,豪斯別無選擇,要不然接受,要不回nbdl拿七千月薪,如果回去的話,大浪淘沙,估計到了夏天沒多少人記得他了,想拿高薪也幾乎不可能了

可能大家會覺得說豪斯已經賺了7.5w,比NBDL一年賺的還多兩倍,不虧,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不妨換個角度看看

NBA新秀底薪大概58w,而豪斯有過兩年工齡,底薪是105w,那麼如果他籤的是十天短合同,他的薪水就是105/170*10=6.2w,也就是說他打了45天收入和他拿個十天短工差不多,而且十天合同對球員沒有限制,兩份後不轉正的話還能和其他球隊繼續簽約,有沒有限制不太清楚。這樣看的話豪斯籤這個雙向明顯是虧了!如果是把這份雙向當個敲門磚,後續能拿個大合同也不錯,可問題就出在這裡,豪斯本賽季不能和其他球隊簽約,主動權完全在火箭手裡,莫雷就是吃定你了,三年底薪鎖死,讓你乖乖做童工,我覺得如果改成可以簽約其他球隊,母隊擁有匹配權,這樣就合理多了,球員就有說話的地位了,要不然現在這樣基本上是任人宰割,毫無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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