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的問題
一直困擾著不少邯鄲的小區業主們
尤其是昂貴的價格,讓人無法接受
車才十來萬,車位卻要大幾萬!
這不是我們常說的“大蒜貴過菜”嗎?
今 日 話 題
邯鄲人,你家小區的停車位
多少錢了?
之前看新聞南昌某個小區
首日向業主售賣地下車位
竟高達一個停車位46萬
這可真所謂是天價停車位了
標準車位每個售價28萬元
子母車位則高達46萬元!
好在邯鄲的車位沒有怎麼搞
但是據瞭解邯鄲的新小區車位
買車位也將近10萬甚至更多
對於邯鄲這個三線城市來說
一個車位這個價格也算是“天價”了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停車位為何這麼貴?
開發商此舉合理嗎?
我們進行了進一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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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開發商借車位變相牟利
國家政策削掉一部分房價利潤,某些開發商變相加價到車位上,彌補購房政策帶來的利潤損失,售賣“天價”車位,其直接動機不言而喻!
一些物業存在不合規售賣的行為
導致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日益升級
開發商無權處置業主共有的車位
在看待開發商是否合法上,我們需要分辨清楚。
若開發商將屬於我們共有的地下車位私自出售或出租,我們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這些共有車位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也可以將租賃所得收益歸我們所有。
為什麼這麼說呢?來看看我們國家的法律就知道了!
這些車位,業主無需掏錢!
《物權法》第74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住、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住、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所以小夥伴看明白了沒有
如果沒看明白
《物權法》
這些停車位,可能本來就是你的
公攤地下停車位歸業主
按公建分攤給全體業主的地下停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
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全體小區業主,從法律上講停車場產權歸全體業主
佔有共有道路停車位歸業主
佔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車的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
開發商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綠地等場地用於停放汽車,這一部分停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產生的收益由業主和物業雙方協商分配。
地下人防車位,歸國家所有
地下人防屬於建造在小區人防工程內的非戰時用於停車的車位,既不歸業主,也不歸開發商,屬於國家所有。
但是,業主有使用權,繳納管理費即可。
這下大家都應該清楚了
並不是小區裡的停車位都需要購買
有些車位
自己本身就有權利免費使用!
這裡也要提醒大家
如果小區出現車位不合理收費
或買賣情況
我們應該通過正確的手段合理維權
購車位前須知
每種車位產權歸屬都不同,購買之前先分清車位差異:
1. 沒有產權證的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
只有產權車位可以銷售,能辦理所有權證書,才可以考慮後續流動性買賣的問題!年限與車位所在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致。PS :你應該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自動續期,所以不用擔心該車位使用年限問題。
2. 你的使用權只有20年,超過部分無效?
買車位還是租車位?取決於你荷包的大小以及原始定價。但是友情提醒一下,你還是得看看自己居住小區的車位配比,和以後房子、車位的轉手情況。如果車位沒產權證,那麼即使你跟開發商買了,
也只能使用20年,並不能終身使用。PS:這裡是使用權而不是產權。
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其實是一種租賃行為。這種買賣合同,實質上是停車位租賃合同,而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3. 哪類車位可以買賣? 查看預售許可證!
車位是否可銷售、買賣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或有無預售許可證)。
如果沒有車位產權證,那麼,這個車位不允許出售。 如果開發商把不能辦理產權證的車位賣給業主,那麼,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權屬證書.
4. 怎樣辦理車位產權手續?
停車位能否辦理產權證,開發商在開發建設之初的報建已確定。
如果車位是有預售許可證的,購車位業主跟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備案手續後,則是可以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的。一手及二手車位產權的辦證程序跟辦理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一樣。
5、車位可以辦理按揭嗎?
按照相關規定,只要有獨立的車位產權,一手車位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不過,和普通房貸相比,一手車位按揭門檻要高一些罷了。二手車位是不能辦理按揭的。
不過,雖說和房子一樣,一手車位也能辦按揭,但各大銀行並沒有及時推進此項業務,尤其是獨立的一手車位按揭,很少有銀行願意接手。
所以呀,各位車主
在購買車位之前
一定一定要清楚車位產權
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權益
記得提醒身邊的朋友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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