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鄭客商失財案”全解

長山縣人石宗玉中進士後,擔任新鄭縣知縣。當時有個外地客商張某帶了五千錢款及其它貴重財物路過新鄭,因身體有病,不能騎馬,便租了一輛推車,有兩個車伕陪同行走。到新鄭地界後,兩個隨行車伕去吃飯,張某獨自一人坐在車上看管財物。

恰巧某甲路過,瞥見張某病態奄奄,旁邊又空無一人,就一把奪過張某的錢財逃走。張某弱不能擋,只得悄悄尾隨某甲進入一個村子,老遠看見他進了其中一座院子,張某就躲在矮牆後窺看。不料某甲放下錢財,回頭發現了張某追趕偷看,不由惱怒萬分,就反咬一口,說是張某搶了自己的東西。

清代“新鄭客商失財案”全解

雙方告到縣衙,各執一詞,相互指責對方搶了自己的東西,但誰也拿不出證據。知縣石宗玉見狀,就對兩人的狀告不予理睬,直接將他們叱出公堂。張某見知縣大人各打五十大板,便私下對人說石宗玉是個皂白不分的昏庸糊塗官。

不久,石宗玉聽聞某甲長期欠有一筆稅款,就派衙差嚴加催交。一貫拖欠的某甲竟然利索地交了三兩欠賦,石宗玉便追問某甲,錢從何來,某甲回說是典當衣服所得。不想石宗玉不依不饒,詢問來衙門一起交納賦稅的有無某甲的同村人,剛好某甲的同村鄰居在場。

清代“新鄭客商失財案”全解

石宗玉問道:“你既是他鄰居,那他交稅的錢從何而來,你應當知道。” 某甲鄰居回答不知。石宗玉斬釘截鐵地對某甲說:“連你鄰居也不知你的錢是從何而來,你交稅的錢一定來路不明(鄰人不知,必曖昧)。”

某甲做賊心虛,回頭對鄰居說道:“我典賣哪件衣服多少錢、哪件器物多少錢,難道你不知道嗎?”遠親不如近鄰,聽見某甲的話,某甲的鄰居只好隨聲附和。

清代“新鄭客商失財案”全解

石宗玉見狀大怒,認為某甲鄰居所言自相矛盾,一開始說不知某甲的稅錢從何而來,現在又說某甲的稅錢是典當衣物所得。由此可見,某甲繳稅的錢定是某甲與其鄰居二人共同盜竊所得,於是命左右拿出枷鎖鐐銬,準備拿下兩人。

某甲鄰居見此大驚失色,只得坦白:因為與他同是鄰居,不好直說,以免招怨,如今將有牢獄之災,只得如實供述,某甲交稅的錢的確是搶劫張某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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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某甲才如夢初醒,只好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奪了張某的錢,在張某追趕上門後反咬一口,誣告張某搶了自己的錢,妄想渾水摸魚。某甲搶劫案就此告破,張某還在新鄭,石宗玉便責令某甲返還所搶的張某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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