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缺少什麼?說的太對了!

資本市場具有逐利性,人性亦是如此。趨利是人的本能,在本性的驅使下,人就會為利作惡或者行善。多數情況下,作惡是真,而行善未必就是真善了,和也?因為行善意味著無常付出,不計得失,這些特點反人性,在大家都不守契約精神的當今社會,行善代價太高。

當今社會缺少什麼?說的太對了!

15年,隨著樓市政策的調整,發生了諸多賣房違約事件。在深圳工作多年的張惠(化名)於4月簽訂了坂田一套房屋的買賣合同,並支付了25萬元定金,到5月卻被賣家“放鴿子”。賣家違約的理由很無厘頭:籤合同時自己酒喝多了。

高女士第一次看中的是前海片區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1月與賣家簽訂了購房合同,總價510萬,並支付了25萬元定金。前海概念一出,該樓盤一下子漲到710萬,賣家開始玩消失,後來直接表示“不賣了”。

諸多此類毀約事件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從這些案例當中,我們能明顯看出,這些人精明、算計、無信譽,在驅利的本性之下對“契約精神”何等蔑視和踐踏。他們很聰明,會算賬,不讓自己有任何損失。只要我不吃虧,說的話,籤的約,定的規矩,可以統統作廢。

比如我的房東,就是踐踏“契約”的典型代表。事情發生在剛租房時,我在上班,看房子和談價格都是老婆去搞的。當時談好價格月租1300,老闆親口承諾。老婆見老闆人挺面善、而且語氣也不錯,就決定租他家房子。誰知道,當我們把東西搬過來,找他要鑰匙時,他告訴我們月租1400。我有點生氣,問他說好的價格為什麼要臨時變卦;老闆立刻否認,他沒說過這種話,房租一直是1400,要租就租不租拉到。這種坐地起價,毫無誠意毫無契約的人在深圳租房屆可比比皆是,讓人厭煩。

當今社會缺少什麼?說的太對了!

還有一件事情發生在我工作當中,和一家公司老闆合作;我們約定好合作一年,然後弄了一份合作協議書,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始工作。然而,過了三個月,項目已經完成七七八八時,老闆便起了心思,招聘一堆新手要和我毀約。至於合作協議、公章,就跟寫請假條沒什麼分別。

為什麼這些人都喜歡違約而不遵守“契約”,不按規矩辦事呢。其實都是本性所趨,不是有句俗話說,“有便宜不佔王八蛋”嘛。百度對“契約”的定義是這樣的,“契約,最初是指雙方或多方共同協議訂立的有關買賣、抵押、租賃等關係的文書。契約可以理解為“守信用”。

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我中學的校長每次給大家講話時都會叮囑一句“人無信則不立”,要我們培養誠實守信的品格。可是,自從進入社會,見識了不少高級人物後,才發覺這句話完全是口號。他們所為的“誠實守信”只對上而不對下,甚至平級都未必遵守。

當今社會缺少什麼?說的太對了!

對“契約”破壞最常見的列子就是中國式馬路。每天上班都會經過很多路口,總能看到許許多多不怕死的路人橫穿亂穿馬路,他們習慣見縫插針、習慣隨心所欲、目空一切,什麼紅綠燈、交通規則在他們眼裡全是空白。我認為交通規則不是規定,它是拯救生命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連這個底線都要突破,可見其多麼漠視生命,這類人該多可怕。

記得趙玉平教授在講“管住自己”時,講過關於遵守“契約”的分析,讓我很震撼。他說發生一起車禍只需一秒,一般一個紅綠燈等待的時間是六十秒;拿六十秒的等待換一秒的死亡,這些人真不會算賬;就算死都要打破“契約”,精神可怕啊!

沒有“契約精神”是不信,給別人帶來傷害是不義,自己犧牲給家庭造成災難是不孝。此等不信不義不孝見小利而忘大義之人,如何讓人信服!

當今社會缺少什麼?說的太對了!

6月份,一則“老太往飛機發動機扔硬幣“祈福”的新聞引爆了大家的眼球,一時間各種說法,批評紛沓而至。原文稱老太太是為大家祈福才這麼做的。是啊,祈福多好的初衷啊,祈福就是行善啦,她向鬼神賄賂不要找這趟飛機的麻煩,保佑自己和大家平安。老人遵守了自己心靈與神鬼之間的契約,心安理得;卻從不去想現實會造成什麼後果。偽善亦不過如此罷了。

從這些事情上,我們分明能感受到人性在趨利本性下表現出來的醜惡,就像面對一湖只有死魚的水,是否該反思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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