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正式出手,下週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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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的微信裡都會有那麼一兩個做微商和代購的朋友。打開朋友圈就像打開了某寶,時不時還來點“毒雞湯”。

不過,這樣的現象即將有所改觀。國家正式出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有聲音稱,《電商法》落地,海外代購“壓力山大”,那麼海外代購究竟將受到怎樣的影響?代購時代真的要終結了嗎?

相信大家的朋友圈,

都有幾個做代購和微商的朋友。

打開朋友圈就像打開了某寶: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正式出手,下週開始實施

時不時還來點“毒雞湯”: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正式出手,下週開始實施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正式出手,下週開始實施

不過,這樣的現象即將有所改觀。

國家正式出手了!

<strong>《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正式出手,下週開始實施

<strong>戳視頻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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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擔心,那從1月1日開始韓國的化妝品、澳洲的奶粉還有東南亞、歐美的代購……還能照常地進行代購嗎?

<strong>答案是:以後會受到嚴格的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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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劃重點:

1、不管是什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別以為自己平時在朋友圈裡打打廣告就沒事。從現在開始可多了一個專業名詞稱呼<strong>“電子商務經營者”。

<strong>什麼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呢?

按照法律法規上的解釋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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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在2019年初實施的《電商法》,對代購這一類“電子商務經營者”做出了明確定義。

其中,“個人代購”符合“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經營”的幾大要件,被納入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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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點理解就是: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也就意味著,一般經營規模較大、頻率較高的職業代購,都應登記為市場主體,取得相關許可,並且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款。

<strong>對個人代購來說,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她們的管理成本和稅務成本都將直接上升。

<strong>以後將如何管理代購和微商?

<strong>1. 必須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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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以前,在淘寶開個代購網店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門檻。

但是以後,<strong>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strong>2. 必須依法納稅

過去的代購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過熟人介紹,進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營業執照,更不用納稅。

但以後,這一情況將改變,《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新的《電商法》出臺後,不僅進一步規範了電商代購的行為,更是給消費者打造了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對於作為消費者的我們而言,更是一件好事。

<strong>海外代購會消失嗎?

有聲音稱,《電商法》落地,海外代購“壓力山大”,那麼海外代購究竟將受到怎樣的影響?代購時代真的要終結了嗎?

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周漢華表示:

<strong>從本質上看,海外代購的成本相對較低,催生了需求,這一正常的市場行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strong>不過,從事跨境電商,本來就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即使是個人從境外攜帶商品入境,也需要遵守海關、出入境、免稅商店等的相關規定。

<strong>因此,海外代購們從事跨境代購的法律風險是確定的、稅務風險也是真實存在的。

那麼,在《電商法》實施之後,從事海外代購的個人將有何選擇呢?

電商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表示:

目前看來,要麼轉型為從事跨境電商的小微企業,要麼偶爾少量進行代購。

他分析說,目前代購們的利潤點在於免交關稅、消費稅,這與以往的執法依據不夠明確、執法程度不夠到位有關,現在立法已經明確,執行上也沒有技術阻礙,<strong>一旦成本上去了,代購們的優勢就會不復存在。因此長遠來看,個人代購生存的空間是越來越小的。

<strong>新規將給消費者帶來什麼?

<strong>1. 買到假貨的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後,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麼容易了。

隨著監管越來越嚴格,我們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幾率也會越來越小。

<strong>2. 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麼平臺也得承擔責任。

<strong>這樣以後在電商平臺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strong>3. 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

<strong>4. 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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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

<strong>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除此之外,《電子商務法》還涉及時下爭論頗多的“大數據殺熟”“共享單車退押金難”等問題。

可以說,以後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就有法可依了。

<strong>《電子商務法》將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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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樣的新規對於做代購、微商的朋友來說,可謂是影響很大了。

但另一方面,對於消費者也是一種安全保障。讓買買買變得更加放心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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