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平司法所:意外受傷誰之過 人民調解化干戈

近日,浪平司法所接到一起令人痛心的小孩意外受傷賠償糾紛案件。原來,吳艾某(兩歲多)趁家長不注意跑到鄰居劉某家屋簷下玩,在玩耍的過程中觸碰了劉某放在屋簷下的茶果去皮機電源開關,茶果去皮機被打開,開始旋轉,導致吳艾某的大拇指被粉碎性絞斷。

事故發生後,經醫院治療共花費一萬多元。小孩家長認為劉某把危險機械放置屋外且不關閉電源導致小孩受傷,應當承擔一定的費用,而劉某則認為小孩家長沒有履行監護職責才導致小孩受傷。雙方就責任認定、費用承擔問題各執一詞,協商多次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浪平司法所:意外受伤谁之过 人民调解化干戈

簽署協議

司法所接到案件後高度重視,約雙方當事人到司法所進行調解,並採取背靠背的方式開展調解。調解員對吳某指出,吳某作為吳艾某的法定監護人,對吳艾某有看護照顧責任,因看護不力造成吳艾某受傷,應承擔主要責任。而鄰居劉某在公眾開放領域放置危險機械物品,且沒有關閉電源,沒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也沒警示標識,根據《民法》《侵權法》的相關規定,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經調解員深入淺出、耐心細緻地分析案情,用相關法律條文理清雙方責任,最終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劉某一次性向吳某賠償28000(貳萬捌仟元)元,而受傷一方不再追究對方其他任何責任,至此,圓滿調解了該糾紛。

作者丨黃素芸 劉豔紅

審核 | 周燕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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