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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作為公民,<strong>我們既有義務遵法守法,也有權利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今天,烏後女性【微看“法”】欄目為大家帶來《繼承法》知識。
每天學點法律知識,讓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今天案例的主人公——五十五歲的老張:城鄉結合部的農民,妻子早逝,因為擔心女兒受委屈一直沒有再婚。<strong>老張勤勞肯幹,一個人拉扯女兒還蓋起了五層小樓,後來舊房拆遷得了6套房
。得了6套房以後,老張更不敢再婚了,因為他不知道,來相親的女人是看上自己的房呢,還是看上自己的人。老張的女兒沒多大本事,老張是這樣打算的:6套房全部留給女兒,女兒自己住一套,另外五套出租,女兒有租金收入,這後半生算是衣食無憂,在婆家也不會受委屈。
老張的父親84歲患有老年痴呆,母親81歲身體還行,但是有高血壓。老張家兄妹4人,姐姐、弟弟、妹妹,數老張條件最好,因此母親照顧著父親與老張共同生活。
2016年9月,老張突發心梗走了,老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受不了打擊,血壓一上來陷入昏迷,不到一個月也走了。過了沒多久,老父親也走了。
今天的案例是“我家的房子是誰的”?老張及老張的母親、父親三人相繼離世,會發生什麼事?
首先是《繼承法》出來了,大家說,老張走了,<strong>老張名下的6套房是誰的?老張的獨生女兒能分到幾套?
我們先回顧一下案情,首先要確定老張的遺產有哪些?老張的5層小樓是妻子走後蓋的,與妻子無關,拆遷得的6套房自然與妻子沒有關係,所以6套房作為老張個人財產,《繼承法》第二條說了,老張一走,6套房就成了遺產,要發生繼承。
<strong>那問題來了,這6套房怎麼分?
按照《繼承法》第五條,有遺囑按照遺囑辦,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處理。那法定繼承怎麼回事?
《繼承法》第十條說了,先由老張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來繼承,怎麼分呢,《繼承法》十三條說了,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情況下平均分,那<strong>老張的父母、女兒三個人平分,女兒分得2套房。
<strong>你們看,老張沒留遺囑,本來想著全部給女兒的6套房,女兒只得到2套。
這老張的遺產還沒分呢,<strong>老張的母親、父親也相繼離世,按照法律規定,老張父母從老張那裡繼承的4套房就會發生轉繼承,<strong>具體怎麼分?剛才說了,有遺囑按遺囑辦,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老張父母雙方的老人都不在了,有4個孩子,那正好,4個孩子每人1套,就是說:<strong>老張的姐姐、弟弟、妹妹和老張各1套。老張不在了,老張應當繼承的那套房怎麼辦?
《繼承法》十一條說了,由<strong>老張的女兒代位繼承。
女兒從老張處繼承了2套房,從爺爺奶奶處代位繼承了1套房,現在總共得了3套房,有人說,這也不錯呀,自己住一套,出租2套,生活也還過得去。但是,這還沒完呢,《繼承法》講完,這《婚姻法》又來了。
《婚姻法》十七條說了,婚內繼承的遺產是夫妻共有。就是說老張女兒繼承的3套房是與女婿共有,<strong>如果女婿提出離婚,就要分走一套半。
回到今天的問題,“我家的房子是誰的?”你們還會說,我家的房子當然就是我的嗎?<strong>老張的6套房,現在姐姐、弟弟、妹妹各1套,女兒與女婿共有3套,女兒實際上只擁有一套半,這跟老張當初的想法呀,相差太遠了。
講到這裡,送大家一句話:投資決定財富的多少,法律決定財富屬於誰。
家庭財富外流有三個主要通道,這個案例告訴大家,其中一個通道就是像老張這樣,白髮人送黑髮人,家庭財產通過父母外流到兄弟姐妹。如果不提前做好安排,你們家的房子不一定能給到你想給的人,你們家的房子很有可能會變成別人家的。因此,財富傳承早做規劃,既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自己愛的人負責。
<strong>那如果老張想把6套房全部留給女兒,該怎麼辦呢?
老張生前可以立遺囑,《繼承法》第十七條說了,<strong>遺囑有5種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但是,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訴訟中被法院認定無效的遺囑佔比高達60%,媒體報道立了遺囑還打官司的案例也真是不少。
<strong>因此,建議大家委託專業人士起草遺囑,也可以去到公證處,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來源四川幸福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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