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strong>生而為人,有些事情絕對不能忍,有些東西絕對不能碰。

昨日,官媒@平安石景山 通報,歌手陳某因涉毒被抓獲。

後知情人士向中國新聞網表示,該男子就是陳羽凡(原名:陳濤)。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但好笑的是,陳羽凡的公司竟然在此之前,還發布闢謠聲明:

“對傳播不實謠言的主體,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而很快,這個聲明就刪除了,這種打臉的感覺,真是噁心。

說起陳羽凡,其實他的星途挺順的:

94年出道,98年以羽泉組合出道,99年發佈的首張專輯,銷量就破了百萬。隨後開公司,當總裁。


哪怕去年白百何與某男子同遊的事件爆出後,他的形象也毫無受損,更是獲得了一批粉絲的憐惜。

只是不作死就不會死,這次吸毒被抓,把之前的路人好感全部敗光了。

為什麼?

<strong>一個人有所為,有所不為,潔身自好,拒絕毒品,是最基本的底線!

<strong>在吸毒問題上,不要樹立什麼“知錯能改”的榜樣,而是要共同傳達“不能越雷池半步”的觀念。如果吸毒者能原諒,那緝毒警察們能復活嗎?

<strong> -【 02 】-

之前當紅小生柯震東本應是前途一片大好,自從被爆出吸毒之後,一下被網友拉入黑名單,更可笑的是,柯震東之前還是禁毒大使!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出獄後,柯震東的人氣已經大不如前,電影裡有他的鏡頭也被刪的一乾二淨,有他的代言也換了人。

民謠歌手宋冬野也是,憑著一首《董小姐》紅遍大江南北,但就在2016年10月12日,他因吸毒被警方抓獲,之後雖發佈道歉聲明,但也為此付出了代價。

前段時間,有關宋冬野的一段音樂視頻《宋冬野,讓我再看你一眼》被禁,在音樂平臺也搜不到。還有之前的草莓音樂節,表演嘉賓裡本有他的名字,後來主辦方聲明說,宋冬野將缺席此次演出,而他本人也只能站在觀眾之間,看著舞臺上表演的人。

出獄至今,他的演出一直被禁。

<strong>我們不是網絡暴民,也不知故意針對,而是自己要承擔自己犯錯的後果,有的錯誤是沒辦法原諒的,好自為之已經是最大的善意。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作為公眾人物,本就應該引導正能量,卻自身犯了這種觸犯法律的錯誤,以為犯錯後發個道歉聲明就可以還像之前一樣,擁有萬人的仰慕,擁有自己的舞臺,想復出就復出,你把緝毒警察放在哪裡了,在犯錯的時候就應該知道,這樣的錯誤無法原諒!

記得之前有位警察寫過一句很心酸的評論:

<strong>“他吸毒了可以復出,我兄弟禁毒犧牲了能復活嗎?”

<strong> -【 03 】-

緝毒警察是每天在刀尖上、槍口上活著的人,看看他們,你還會原諒吸毒的人嗎?

<strong>他們是毒品的天敵,用生命為刃、以鮮血染戟。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原諒“陳羽凡”們,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strong>你以為的歲月靜好,那是因為有人在替你負重前行。

官方統計每年公安系統犧牲的緝毒警察,是一般警察的4.9倍,受傷率高達10倍。2016 年,全國在禁毒工作中犧牲、負傷、意外和過勞死亡的禁毒民警多達 600 餘人,其中因公犧牲 16 人。

每個緝毒警察的家庭都可能因為毒品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他們守護著萬千家庭,最後可能連姓名都不會被記住。

<strong>在關於“吸毒藝人值不值得原諒”這個問題下,有網友回答:

我認識一個緝毒警察,在雲南緝毒的時候中了四槍,全部打在前胸,迎著毒販上去的,犧牲以後連碑都沒立,在烈士陵園立了個衣冠冢,清明節不敢去祭奠,只能等過了清明節才敢去,抓的毒販到現在還有在找他的。<strong>孩子不敢跟著他姓,父親一欄是空白。這就是緝毒警察的人生。


看到一個犧牲緝毒警的屍檢報告,被震撼到了,屍檢報告顯示,他生前被注入了大量安非他命,這能夠使得他們在被折磨時保持清醒:5根肋骨被鈍器敲碎、兩條腿膝蓋以下被剝皮削肉、鼻子被刃器割掉,兩個眼球被敲碎、下巴被鈍器擊碎,8根手指被砍掉……致命傷是頭骨的一處鈍擊凹陷。<strong>屍檢顯示:從第一處傷害到致命傷,中間持續時間達45小時左右!只要碰毒品的人都該死!


看完這些還覺得吸毒的人應該被原諒嗎?

<strong>緝毒警察在拿命換,甚至還會牽連到全家。

所以,別跟我講人都會犯錯的,也別講什麼知錯就改,還是一條好漢……

<strong>吸毒者的人生可以重來,那些犧牲的警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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