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最偉大球員?請賦予尊重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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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最偉大球員?請賦予尊重與背景

校對:Shiro&邦邦

在現在的NBA中,球星們的互相鬥法已經結束了。現在是數據當道,數據為王的時代。

而且現在的人們更喜愛他們在場上看到的東西。不管是什麼級別的比賽,他們的模式都在向NBA靠攏(在過去的十年間,這個模式已經開始變得國際化了)——減少對抗,更多的跑動,以及三分球和上籃正在成為籃球的象徵。

現在NBA的比賽模式是5個人在外線,內線不管。這其實還可以,畢竟比賽的形式也是隨著時間而變化的。這樣的時代是因為聯盟急於想改變80-90年代中的絞肉機式化和單打化的比賽,而且在過去的20年間,比賽的規則也發生著變化,為的就是能夠在跑動上給予更大的自由度,其展現形式為更多的去展示球隊的進攻天賦。這是不可避免的,一旦有球隊發現他們可以在球場的任何地方創造出空位機會,而防守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球停住,他們就會把重心放在可以獲得更多分數的投籃上面。

這發生在比賽的任何時候,任何進攻形式。

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火箭總經理達雷爾·莫雷在上週發表的言論:如果拿掉那些關於哨子的言論的話,哈登是史上最佳進攻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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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讓人這麼直白的說出這句話,而不是哪個總經理或者教練的官方回答,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也許會有很多衡量的方法,但是他肯定在史上最佳進攻球員的討論之中。”莫雷在面對ESPN的採訪時這樣說道。

莫雷的近期的言論給人一種很有偏向性的感覺,像他這樣機敏的人應該知道我們腦子裡的想法是什麼。

我知道,莫雷肯定是支持他這邊的人,並且理由也很充分。在這個賽季的頭三個月,哈登的表現就像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人一樣。不論是傷病和其他球隊的所造成的難題,哈登的表現讓他幾乎在全明星賽開始之前就鎖定了這個賽季的MVP獎項。別人就是防不住他——他有能力在任何時候發起投籃,不論防守他的人是誰。他也是我見過最會造犯規的人。正因為他如此擅長這個東西,人們還把規則給改變了。這是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技能。(對於黑子們,我想說的是:是的,他有時候也走步了。就像MJ一樣。這樣的言論對於你們這些無腦人士來說可能會有些震驚,但是NBA中的明星球員就是可以完成有些普通球員完成不了的事情。)

我知道籃球是在19世紀90年代晚期被髮明出來的,那個時候莫雷和辛基可能在哪個高等學府的講臺上做著演講。(前面的句子並不是特指莫雷和辛基,他們兩個人都很好。這是一篇籃球媒體圈內的報紙,被圈內人廣泛傳閱而已。這些媒體人在未來也不會想到三分球永遠比兩分球好,以及任何罰球都是應該被NBA禁止的。)

你當然可以把哈登納入討論的範圍。儘管我們很敬重莫雷和哈登,但是如果你要討論誰在進攻端的表現更好的話,不把賈巴爾和張伯倫放進來的話這會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這對於他們倆,以及其他人一樣,這其中還包括科比和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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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現在所有的體育比賽一樣,如果你只想從數據的角度看問題的話,你可能會喜歡哈登,或者庫裡。畢竟三分比兩分多。我可以理解一個一年級的小學生這麼看待問題。但是回到籃球比賽上,這是一個團隊運動,有5個人在場。他們每一個人都在幫助隊友儘可能得去獲得空位投籃的機會。如果球在張伯倫或者賈巴爾的手裡的話,沒有人會比他們更穩健地去得分。

不過,我也要承認一個事實:在我的心裡,我對於那些曾經馳騁在NBA賽場上的巨人們報以崇高的敬意,是他們在過去幾十年的付出造就了現在的比賽。我尊敬那些大個子是因為在每一晚的比賽中,他們都和與他們體型相等的球員進行碰撞,對抗,這樣的情況讓他們付出了一定的代價。去看看每一個從NBA退役的,年齡超過50,身高大於等於6尺8的人。我保證你看到的他們要不是瘸著腿走路的,要不就是需要一副新的膝蓋或大腿來走路的。像裡德, Laniers, Unselds,這些大個子在退役以後並沒有過多的去討論他們退役以後的生活,而我對他們的敬意也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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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巴爾在他20年的職業生涯中只投了一個三分球,不過他還是依靠著總分38387的成績位列NBA歷史得分榜的第一位。他投的那個三分可能每一個人都知道,是一個天勾。每一個觀眾都知道賈巴爾在比賽中會做什麼。而且沒有球員可以防得住他——之前沒有,以後也不會有。你能做的就是祈禱他投不中。他就是一個身高7尺2,體重260磅的Hank Aaron,而且他年復一年地做著這樣的事情。

這樣的比較可能會有點莽撞——尤其是勒布朗在近期也非常認真地表示了他有可能是歷史上最好的籃球運動員。這樣的比較是莽撞的,因為你不能證明任何東西,也不能否定任何東西。當今的NBA球員所處的比賽環境和喬丹那個時代是不一樣的,更不用說張伯倫他們那個時候了。

在上世紀60年代中期,NBA球員工會剛剛起步的時候,在明星球員們還沒有拿到9位數的合同以前,NBA球員們會做一些不一樣的事情。第一件事情,他們會坐商務艙,或者是包機,當他們可以選擇坐飛機從而不需要去做大巴去下一個場地的時候。

第二個事情,他們一直在打背靠背比賽。

想象一下。

他們的比賽是背靠背靠背。在3天的時間裡,前往3個城市,打三場不同的比賽。有時候是連打4天。

第三件事,他們吃牛排和紅肉,並且以魚對待水的態度來喝紅酒。在休賽期的時候,他們需要找其他工作來度過這段日子。在那個時代,沒有球隊大廚,營養師,以及力量訓練一說。(天哪,很快我就會講到我們每天走17英里上學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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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倫打了14個賽季,總得分為31419分。在那個時候,還沒有三分線。而且當他投籃的時候,防守者也可以不假思索地把手伸過去、“沒人喜歡歌利亞,”這是一句他說過的名言,也是真理。他也是這麼做的。

為了展開討論,我隨便選了張伯倫職業生涯中的一個賽季,不過我故意避開了1961-1962賽季。因為在那個賽季,他在賓夕法尼亞州的Hershy對陣尼克斯隊時,他拿下了100分。也就是那個賽季,他場均出戰48.5分鐘,拿下50.7分和25.7個籃板。這樣的上場時間並不是記錄失誤,他每晚打得時間要比一場比賽持續的時間還要長,因為在這個賽季中他打了7次加時賽,並且在這些加時賽中他沒有休息過一分鐘。

在1961-62賽季,費城勇士隊的總比賽時間為3890分鐘,張伯倫的上場時間為3882分鐘。在一整個賽季中,他只休息了8分鐘。

所以,我不會選這個賽季。

我選的是1964-65賽季。在那個賽季,張伯倫為舊金山勇士效力,並在賽季結束前回到費城76人隊。要知道76人隊在1963年從雪城搬到了費城,也就是在勇士隊從費城搬到舊金山的那一年。在那個賽季,張伯倫的場均上場時間為34.7分鐘,拿下了聯盟得分王的稱號,並且場均可以摘下22.9個籃板。

我想找到一次背靠背靠背的比賽。而且我找到了,並且是隨機的。勇士隊在1964年的11月10號,11號,和12號都有比賽。諷刺的是,他們第一個比賽的對手是費城隊,第二天去了波士頓,第三天又前往底特律迎戰活塞隊。

在第一個晚上,張伯倫面對是一個明星組合,由Johnny Kerr和Luke Jackson組成。前者曾三次入選NBA全明星,後者入選過NBA最佳新秀陣容,並且在當年成功入選NBA全明星,這也是他NBA生涯的唯一一次。在對陣76人的比賽中,張伯倫拿下36分18個籃板,34投16中。

在第二晚對陣波士頓的比賽中,張伯倫與他的老對手比爾·拉塞爾直接對話。我想你應該知道他的水平。儘管比爾把張伯倫防的只拿了22分(24投10中),而且凱爾特人大勝的情況下,但是他依舊拿下了22個籃板。要記得張伯倫昨天晚上還打了一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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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面對活塞隊的比賽對於張伯倫來說很“簡單”,他的對手是老兵Ray Scott. Or. 在比賽的後幾分鐘,他面對是剛被選中的高中生球員,身高7尺的雷擊·赫丁。不管他面對的是誰,他都把握住了機會。在第三個的晚上的第三場比賽中,張伯倫拿下53分,42投22中,罰球線22中9。不過他的勇士隊只拿了99分,並且以22分的差距敗給了活塞隊。

這樣的車輪戰張伯倫在那個賽季參加了11次,這只是張伯倫參加過的其中一次。在那個賽季期間,還出現了4天4戰,5天5戰。

在這之前你們也許會說,“這沒什麼大不了的,畢竟張伯倫太有統治力了。”

因為賽季中期的交易,張伯倫又回到了費城,於是在那個賽季,他與凱爾特人交戰了11次。他與巴爾的摩子彈隊的4屆全明星,且後來進入名人堂的中鋒沃特·貝拉米交手9次。他與辛辛那提隊的5屆全明星,後來的名人堂成員維恩·愛博瑞交手9次。他與來自聖路易斯隊的兩屆全明星中鋒澤米羅·比提交手6次;比提在1970年加入了ABA聯賽,3次入選ABA全明星,並最終入選名人堂。張伯倫還與尼克斯隊的菜鳥中鋒,也就是後來的名人堂成員,威爾·裡德,交手過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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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交易至76人隊以後,張伯倫為他的老東家勇士隊交手過4次。這其中就有他的前隊友,內特瑟爾·蒙德。後者以勇士隊中鋒的身份入選名人堂。

在1964-65賽季,NBA中只有九支球隊。所以張伯倫與這些已經成為名人堂候選人的中鋒,以及未來成為名人堂候選人的中鋒在73場比賽的賽季中交手51次。(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張伯倫為湖人隊打球時,兩個最簡單的標誌時中的一個是他曾經為Leroy ellis和Darrall Imhoff這對雙人組打過替補。Imhoff曾對我的兄弟阿蘭·古德斯登說過這樣一句著名的話,“每一個替補中鋒都需要一個替補,而那個替補就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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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登和庫裡,以及詹姆斯的對手都比賈巴爾和張伯倫那個時代的球員更加強壯,且技巧更加豐富,這是不可否認的。而且現在已經不止9支球隊了,而是30支球隊。相比於老一代的球員,哈登的對手則更具天賦,而且他的對手也很出色。不過這還不是全部。假設我們能讓哈登在那個年代打球的話,然後把喬丹,賈巴爾,張伯倫換到現在,然後讓他們發揮出最好的狀態。

正是因為有了現在這些亂七八糟的假設和討論,我的態度才變得這麼差。所以還是踏踏實實看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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