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可不可以等一下?

猶豫了很久,在巧合的契機下,還是決定寫些什麼,為自己留個念想。

以下內容僅是我在過去一段時間裡不成熟的觀點和想法,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能夠擁有自己的判斷,去蕪存菁,不要受此影響;業餘雜言,專業知識鄙陋,還望批評指正。

人類從骨子裡對土地就有著極強的佔有慾,土地的財富屬性自部落時代就已被傳承和深化,歷朝歷代的君主將土地賞賜給有功之臣,裂土封侯更是文臣武將的榮耀和渴求。

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對土地宣示主權是所有君主最後的底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可以說是土地賦予了君主權力,肆無忌憚的行使土地所賦予的權力也成為君主向臣民宣示所有權的表證。無數的人渴望擁有土地,因為在農耕文明時期,土地代表財富屬性的同時,也是生存的保障,擁有土地既是擁有活下去的希望。土地所有權的鬥爭從來不曾偃旗息鼓,它以各種各樣的形式活躍於社會各階級的鬥爭舞臺之上,於國家而言,它是戰爭的本源,它是歷朝歷代都嚴防死守乃至深惡痛絕的土地兼併;於民眾而言,它是財富和希望。土地更是聯繫國民的紐帶。

封建社會,君主享有國土的形式主權,禮法道義作為限制君主權力的牢籠時刻禁錮著這天下的共主,無論怎樣的獨斷專行,作為君主仍要顧及臣民的意志,不敢輕易強佔民眾的私田,強取豪奪臣民的土地是天怒人怨的事情,更是會嚴重到讓君主失去“天下共主”這一尊榮的法理基礎既民眾對於君主的認可是基於君主承認民眾對私人土地的所有權。因此土地也是民眾最後的底線,當土地兼併觸碰到民眾的底線時,歷史上那麼多的農民起義戰爭也就應運而生。王朝的更迭,本質便是一場土地財富再分配的過程。土地的兼併與再分配成為歷史週期律的根本。

如果把土地兼併和再分配的前提條件既民眾對土地所有權這個先決條件從這個循環週期律中摘除,將所有的土地所有權都歸攏為一個共同體所有,民眾只享有土地的分配權和使用權,又會產生怎樣的反應呢?歷史上有一部分優秀的政治學家嘗試過這種土地改革,然而受限於既得利益者的阻撓,這項有趣而具有深遠影響的政治實踐以流產告終,直到三千年未有之變局塵埃落定,這項偉大的政治實踐才得以實現,它的意義不在於率先提出這個方案,而在於將民眾從歷史週期律中解放,實現了人與土地死鎖的解鎖。

土地依然是財富,然而卻不再是固有財富,在法理上它成為了可協調的具有長週期屬性的固有財產,對土地的所有既意味著自身財富流動性的鎖定。理論上在土地是財富的錨,然而這一切都建立在土地這一特殊貨幣不貶值的基礎之上。

土地孕育財富,城市帶動發展,土地是城市發展不可或缺的資源,人更是城市財富集合體的潛力,某種程度上城市發展的潛力不在於自然資源的佔有而是人的佔有,城市財富的象徵可以抽象為市民財富的集合,在客觀條件不受決定性限制的基礎上,誰佔有更多優質的人力資源,誰的發展潛力就大。城市發展需要人,人需要房子,土地可以用來建造房屋,擁有足夠多的房子理論上可以吸納足夠多的人口進而完善城市自身的產業結構與發展。萬丈高樓平地起,廣廈千間一夜成。造房子是一門學問更是一門生意,如何規劃城市的發展是關乎民生和未來的決定更是一門玄學,這其中的牽扯千絲萬縷環環相扣,在經過一番活躍健康的發展下,人們驚奇的發現房子的價格在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很迷幻的狀態,即便如此仍舊有人趨之若鶩聞風而動,彷彿這些年自己所有的奮鬥和努力成為一場笑話。

城市的發展究竟是靠大多數人咬牙切齒的房價來襯托,還是靠完善的產業結構、良好的經濟氛圍、民眾積極樂觀的生活狀態來體現?這本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在傳統文化的浸染和推波助瀾下,房子對國人來說不只是商品,更是成為一個坎。遠超本地區居民收入水平的房價其合理性在哪裡呢?城市發展的潛力來自於城市的產業結構和人力儲備,脫離實際的房價限制了人口流入的同時也限制了本地區企業的長遠發展,還有多少潛力可以發展?掏空六個錢包的財富還要揹負大量的信貸來買房,由此三個家庭的財富過去和未來十幾二十幾年的財富流動性被鎖定在水泥叢林裡,這樣的城市又有多少流動性財富來促進本地區經濟的長遠高效發展?一個全世界最有潛力的消費市場,居民身負房貸,財富被鎖定還能揮灑自如消費的人還有幾成。因為負重前行,無力拉動內需,也無力響應國家號召積極創業。學生因為房價而無心學習,踏實努力不如投機,辛苦十數年學成出師,拔劍四顧心茫然,有心為社會奉獻自身所學,卻不得不為房價而放棄理想屈服現實。其中酸楚無言以對。

一業興而百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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