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信,我們不想再“被續約“了!

這個11月有點冷。

我們6個合租的滬漂小夥伴週末回到一年前租房的川沙,不是閒得無聊故地重遊,而是找到當初辦理中國電信寬帶的營業廳,按電信工作人員的建議,“儘快處理一下違約事宜”,以免產生更多的滯納金。

上海電信,我們不想再“被續約“了!

“強買強賣”

事情要從今年6月底說起。租的房子要到期,我們打算從川沙搬到周浦,寬帶在搬家前一個月就上不了網了,但是大家工作都忙,加上快走了就沒管,贈送的IPTV那時也已經很久沒有打開用過了。

搬新家後,我們在小區附近的南匯電信營業廳辦理了新的寬帶,100M包年1200元,相對去年的50M1400元性價比高多了。

然而就在上禮拜,上海電信給我們打來電話,說我們寬帶費用得交了,已經產生了不少滯納金。大家一頭霧水,後來從客服那裡,我們得知了以下的信息:

1、 川沙的寬帶由於我們沒有及時去營業廳辦理停機業務,自動續約了;

2、 我們當時寬帶未到期就不能用,屬於網絡故障,應該及時報修;

3、 無論這4個多月我們有沒有使用川沙的寬帶、IPTV,費用和滯納金已經產生;

4、客服僅負責通知我們這件事,繳款或有異議需要到電信營業廳去,建議儘快。

大家都很氣憤。

為什麼在辦理新寬帶時電信工作人員不提醒我們已有寬帶需要停掉或移機?

為什麼在我們沒有得到任何詢問的情況下寬帶就可以自動續約?

為什麼續約後不立刻通知,而是等到產生了一大筆滯納金才來催繳?

又是為什麼,在百兆寬帶資費更便宜的情況下,上海電信給我們高價續約低速寬帶?

我們的“生活委員”也就是當初負責辦寬帶的小夥伴那天下班回來就去了小區附近的電信營業廳,卻被告知“你們得到當時辦寬帶的營業廳去,我這裡負責南匯的,你們原先的寬帶違約啊滯納啊什麼的不歸這管。”

無奈的妥協

等到週末,6個人“故地重遊”。在營業廳,我們疑問很明確:

1、 寬帶到期,上海電信是不是有提醒責任?

2、 寬帶續約,上海電信是不是要事先詢問?

3、 未使用服務卻產生費用和滯納金,是不是合理?

我們的訴求也很清楚:明確責任,不繳納任何不合理費用。

這件事最終的結局並不如人意。

在川沙營業廳,我們的問題被反饋到店經理處,他們查閱了使用記錄,發現正如我們所說從6月寬帶未到期時就沒有產生過流量,但對於自動續約產生的費用和滯納金究竟如何處理卻給不出個說法,經理建議我們再次致電10000號客服,尋求解決辦法。

又是一頓拉鋸戰。

接近營業廳快關門的時候,10000號客服承認他們工作有失誤,但他們查閱發現續約後曾發短信告知,是我們沒有收到或沒留意,所以費用無法全免,仍需繳納一百多元的“違約金”,當初的路由器、IPTV機頂盒設備也要全部交還。

天快黑了,我們每個人都很累,還有些失望。我們接受了所謂的折扣,第二天生活委員又跑了一趟,還設備、交“違約金”。

寬帶到期不會自動停,沒交費、甚至沒使用,都會產生接下來一整年的費用,並且你一天不繳費,就會多一天的滯納金。這就是我們“被續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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