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英國脫歐之後

當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在去年的11月25日對外宣佈,歐盟除英國之外的27位成員國國家領導人一致通過了英國與歐盟達成的脫歐草案協議時,英國便至此踏上了“一錯再錯”的征程。

「參考」英國脫歐之後

首先,“英國脫歐”本是一錯,雖然看似有52%的英國選民在公投時選擇了“離開歐盟”,但脫歐公投的實際投票率僅為72.2%,也就是說,傾向脫歐的選民數只佔全英國總人數的37.47% (72.2% X 52%)。換而言之,也正是因為這少數的37.47%民眾,最終為整個國家的脫歐定下了基調。因而,“英國脫歐”公投結果的合法性本就值得商榷。

另一錯則是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在英國議會就“脫歐草案協議”未達成共識之前,便先前一步將之遞交至歐洲理事會,並取得了27國的一致通過,這便將其在國內的談判周旋置於一種較為“尷尬”的處境。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27個成員國的一致通過將“脫歐草案協議”設定為了“不可更改”,除非進行再次的談判與授權,但這會產生巨大的交易成本,且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明確表示不會與英國就“脫歐”進行再次談判。正因如此,留給英國議會的只剩兩種選項,要麼接受“脫歐草案協議”,要麼對其進行否決。

然而,這是一份英國國內兩邊都不討好的草案。其前半部分,關於“脫歐過渡期”的內容,更接近於“挪威模式”,即“付出,服從,保持沉默”(Pay, Obey, but No Say)。也就是說,在21個月的過渡期中,英國將繼續留在“歐盟單一市場”以及“關稅同盟”,並需要支付相關“會費”,服從歐洲法院的決議,但在各歐盟機構中只能以“觀察國”的身份進行遠觀而無任何話語權,相當於是“閹割版”的歐盟成員國待遇。加上在後脫歐時期,英國將可能會離開“歐盟單一市場”,意味著,英國不再享有與歐盟國家間“貨物,資本,人員以及服務”的自由流通,要知道英國的服務貿易佔其國民生產總值的近80%。因此,以上的種種因素足以引起“軟脫歐派”與“留歐派”的異議。

而後脫歐時期那部分的內容,則是更接近於“加拿大模式”,旨在建立一個自貿協議框架,但在此框架下,其服務貿易可能會被有所限制。與此同時,草案中也提到了在英的歐盟公民仍將享有脫歐前待遇,以及對與愛爾蘭不設置“硬關卡”的相關內容。這無疑會引來英國“硬脫歐派”的反對,他們會認為這樣的協議完全背離了當時脫歐公投時的初衷,脫歐的一大意圖就是要請出那些在英的歐盟公民,因為“硬脫歐派”認為是這些旅英的歐盟公民搶走了英國民眾的工作與福利。

鑑於該草案將會招致包括“硬脫歐派”、“軟脫歐派”以及“留歐派”的重重阻力,英國議會於2019年1月14日就“草案”進行了表決,並毫無懸念地給予了議案以最終的否決。這也讓英國與歐盟的關係發展變得更為不可預測。

但不論結果如何,在以美國等為主導的貿易保護主義的背景之下,中國反而可能會成為歐洲與英國雙方所爭相爭取的“替代市場”。 因為對脫歐後的英國來說,中國長期以來就是“全球化”的擁護者,在貨物、資本以及服務等領域均具有大量的需求,且鑑於我國進口服務貿易的逆差,意味著英國企業與其產出的服務在中國市場還是具備相當的競爭力。因此,在2019年,英國很有可能會以“一帶一路”為契機,增加與我國的貿易往來,以此來抵消脫歐對其自身的影響。同樣,以上的邏輯也適用於歐盟市場,因為對於歐盟來說,他們也亟需一個能夠替代英國市場的“替代品”,以減小英國脫歐為其所帶來的衝擊。

在此背景之下,作為進出口貿易大省的浙江該如何改善自身的營商環境,來借英國脫歐之勢,吸引更多內外資企業赴浙投資,以促進我省各產業領域的轉型升級將會是接下來一段時間值得關注的議題。

對此,在由我院曾舉辦過主題為“改善發展環境、助推轉型升級”的首屆“中國轉型發展論壇”,各行業的代表和與會專家給出了以下四點建議:

1. 把改善發展環境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方向

各級政府要正確界定政府與市場、與企業、與社會的關係,將政府工作重點轉移到設計和制定規則、營造發展環境、提供公共服務這三大方面上來。從自身的職責、事權出發,合理分工,上下齊心協力,改善發展環境。要以自我革命的意識破除部門利益、本位主義的束縛,做到放權社會、放權企業、放權市場、放權基層,減少審批環節、審批部門、審批事項、審批時間,切實破除影響發展環境、制約發展質量的各種體制和政策障礙;努力破解土地、能源、資源等瓶頸,全力打造推進轉型升級的戰略平臺和戰略引擎;密切關注經濟發展形勢和經濟運行當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知識產權保護,保障實體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民間投資,努力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環境;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變管理為治理,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同時按照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開又協調的大部門行政體制撤併部門機構,分流公務人員;堅決糾正各種不正之風,從根本上杜絕向企業伸手,與企業爭利的現象,努力營造遵商、重商、興商、安商、扶商、興商的良好商務環境。

2. 為實體經濟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以實體經濟為支撐推動產業升級

鼓勵和引導企業發展實體經濟。金融體制改革要為實體經濟輸血充血,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實體經濟所需的人才和項目成長的土壤,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為這些生產要素的集成創新提供製度環境。要鼓勵敢冒風險的創業文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創業失敗提供寬容的社會環境。借鑑淡馬錫模式,成立國有資本牽頭的面向產業集群的產業基金,由這些基金推動行業裡的企業進一步做強,讓那些無心無力做實業的投資者把資本交給有創業精神、有奮鬥動力而且效率相對比較高的企業家。要引導和支持傳統的製造業精細化發展。政府要克服短期行為,提供確定的制度可靠性預期,使投資者敢於作立足未來收益的長遠投資。

3. 營造鼓勵、保護和幫助企業創新的環境

以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促進有效的研發投入。利用全國各高校的研究基地,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幫助製造業企業掌握核心技術,提升其對產品的研發能力,提升產品競爭力。商業企業包括大賣場要加大對自主品牌的支持。

4. 充分發揮浙商這個最大的優勢

浙江的轉型升級,最大的優勢、最好的資源就是浙商,最佳的切入點也是浙商。在轉型升級的過程中間要充分發揮浙商作用。要鼓勵浙商繼續發揚浙江精神,積極探索轉型升級路徑。充分發揮體制機制優勢和資金人才優勢,遵循市場規律,把握轉型方向,運用先進實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掌握核心技術發展戰略新興產業,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我省經濟轉型發展。在繼續關心和支持海外省外浙商發展的同時,實施浙商迴歸工程。浙商對家鄉普遍有著深厚的感情。儘管外地土地成本很低,政策非常優惠,但有些地方在辦事層面不落實,有的換了領導就對原有的優惠政策不認賬。我們要優化浙商創業創新的政策環境、政務環境、法制環境、商務環境,積極引導省外浙商回鄉興辦高層次產業,促進浙江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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