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董明珠:對待員工一定都要「狠」!打個巴掌給顆蜜棗

提起董明珠,大多人心中的印象是:這個女人氣場強悍,辦起事兒來六親不認。而另一面,格力的員工又稱她為董姐,因為在工作之外,她總和鄰家大姐姐一樣的親切。

筆者在這裡要說有一件事,可以看出董明珠性格的兩面性。

格力董明珠:對待員工一定都要「狠」!打個巴掌給顆蜜棗

1994年,格力進退兩難、內憂外患之時,董明珠當上經營部部長的職位。當時,格力的員工都不把制度放在眼裡,很多員工明目張膽的收外快,客戶誰給的好處多,給誰先發貨。董明珠看到這樣的場面很無奈,痛定思痛,開始嚴抓制度建設。

據董明珠回憶,當時有制定了兩個可以說是極其苛刻的制度:

1.所有女性上班期間不準戴耳環。戒指,長髮必須盤起來,否則不可以上班。2.上班不準吃東西,不準交頭接耳。如果沒事,你給我看書。

格力董明珠:對待員工一定都要「狠」!打個巴掌給顆蜜棗

預料之中,制度剛出來的時候,員工沒太放在心上,也沒有嚴格遵守。有一天,董明珠路過一個辦公室,當時距下班只有幾秒鐘,這時她發現辦公室的員工在吃零食。

按規定,她要求幾個違反規定員工一人罰款50。但幾個員工不太聽話,扭扭捏捏了很久又提出:零食是他帶來的,要罰他,不要罰我們。

於是董明珠順水推舟,說:那更好了,你們罰50他罰100。

那個被罰100元的員工,家庭條件很困難,董明珠這是明白的。那時員工工資才800,一下罰100的罰款力度實在讓人難以接受。但董明珠還是堅持:制度上都寫明白了,該罰就得罰。

不過,下班後,董明珠悄悄的從自己口袋中掏出100塊,給了那個員工,對他說:

那罰款跟這一百塊錢不是一回事,那個款已經上交了,這是我給你的一百塊錢,是因為你家困難,我給你這一百塊錢,但不等於是把這一百塊錢的罰款還給你。

格力董明珠:對待員工一定都要「狠」!打個巴掌給顆蜜棗

通過這樣一個懲罰,董明珠讓員工意識到什麼是制度,同時也照顧到員工的家庭情況,不至於影響到他的生活。

這種事換成別人,基本上都是打馬哈,反正只差5秒下班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當他們看到員工不交罰款時,會退一步,比如說少罰一點,並且告知下不為例。

最難的是什麼?當時董明珠的工資也不高,還要養孩子,但是她會拿出100元來補貼那個被罰的員工,這個犧牲普通人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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