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治理校園欺凌方案,給人起侮辱綽號屬欺凌,情節嚴重者開除

相信很多人讀書的時候都經歷過給別人起綽號、或者被人起綽號的經歷。

廣東出臺治理校園欺凌方案,給人起侮辱綽號屬欺凌,情節嚴重者開除

有些人起綽號,是善意的表達,是表示對一個人的親近。

而有些人給人起綽號,則帶有侮辱性質,純粹是惡意的嘲弄,還自以為幽默地大肆宣傳。


廣東出臺治理校園欺凌方案,給人起侮辱綽號屬欺凌,情節嚴重者開除


給別人起侮辱性的綽號,這些綽號,給一部分受到校園暴力的人的童年染上了一層陰影,更有可能伴隨其一生,成為抹不掉的傷疤。

12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出臺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對校園欺凌的分類、預防、治理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廣東出臺治理校園欺凌方案,給人起侮辱綽號屬欺凌,情節嚴重者開除


學校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嚴重者可以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

校園欺凌終於真正開始治理了,真是要為廣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打call。

作為改革方面開放先行地,廣東加油!也希望其他省份儘快出臺相關法律,保護好在校的學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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