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女子女扮男裝和男子同食同住一年,卻未被發現,結果怎樣?

奇女子女扮男裝和男子同食同住一年,卻未被發現,結果怎樣?

今天我們講一個奇女子的故事。

明朝,在應天府有一位民家女子,名叫黃善聰。該著她命苦,在她十二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了。有個姐姐當時已經嫁人了,父親則以賣線香為生。父親看黃善聰年紀尚小,留在家裡沒有人照顧她,於是不得已就將她改扮成男孩子的模樣,跟隨自己在廬州、鳳陽等地販賣線香。

幾年以後,黃父也去世了。於是黃善聰就改名換姓叫張勝,仍然承襲了父親的舊業,賣香生活。

在同行中有個叫李英的人,從金陵來,兩人一見如故,很談得來,便合了股份一起做生意。李英並不知道張勝是個女子,二人在做生意的路上同寢共食。而改名張勝的黃善聰則常常稱自己有病,睡覺也從不脫下衣襪,到半夜趁李英睡著的時候才盥洗淨身。這一來二去就是一年多的時間。

弘治辛亥年正月,張勝和李英一起回到南京,這時她已經二十歲了。這天黃善聰頭戴巾帽,一身男人打扮前去探望姐姐。姐姐初見一名男子稱呼自己姐姐,就說:“我並沒有弟弟,你是誰?為何稱我姐姐?”

黃善聰笑著說:“姐姐,我就是善聰啊。”於是哭著說明原因,並把一年來的生活和遭遇都跟姐姐說了,當然也包括和李英在一起的事。

誰知姐姐聽了卻生氣了,罵道:“男女同住在一起,簡直是敗壞我們家的門風!你雖然自稱是清白的,但是有誰會相信你呢?”便要將黃善聰趕出門。

黃善聰不由得心中產生了恨怨,一面哭一面發誓說:“如果妹妹的身子遭到了玷汙,願意一死表明心意。”剛好鄰居是一名有經驗的產婆,姐姐請來產婆驗身。經過產婆檢驗,果然證明妹妹仍然是處女,這時姐姐才抱著妹妹痛哭起來,親手為妹妹脫去了男裝換上女裝。

過了一段時間,李英前來探望善聰,想要約“張勝”一起再去賣香,結果看到回覆女兒身的黃善聰,不禁大吃一驚,問明原因之後,才若有所失地回家了。或許是李英在心中埋怨自己過去反應太過遲鈍了。回到家後,就將黃善聰改扮男裝的事情告訴了自己的母親,他母親聽後也是驚歎不已。李英尚未成家,他母親是位賢德的婦人,就託人說媒,想成就了這一對年青人。呆誰知竟然遭到了黃善聰的拒絕,她說:“如果我嫁給李英,豈不說明我們這一年來已有苟且之事?還有人會相信我的清白嗎?”在當時,男女私定終身,特別是私自同居的行為是不被社會道德所接受和允許的,是道德敗壞的行為。

兩家的親友,鄰里紛紛勸說,但是黃善聰流著眼淚,堅持不肯答應。事情傳開以後,鄉人都認為這是件奇事,於是這事越傳越廣。廠衛(即東、西廠和錦衣衛這樣的實權部門)聽說這件事之後,認為這樣一件奇人奇事應該有個完美的結局,於是出面調解,並資助李英娶妻的聘禮,半強制地判決二人結為夫妻。

黃善聰和李英在同寢同食的過程中有沒有產生愛情我們並不知道,但我們卻從這個故事中看出封建道德的嚴謹和強大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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