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後蓋未用“小牛皮”構成虛假宣傳 一經銷商被判退款

手機後蓋未用“小牛皮”構成虛假宣傳 一經銷商被判退款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一款名為“8848 M3尊享版智能鈦金手機”後蓋皮質並非網絡旗艦店宣傳的“小牛皮”,經消費者起訴維權,北京朝陽法院今日(11月5日)作出判決,認定“8848手機官方旗艦店”構成虛假宣傳,判決其退貨退款。

買上萬手機發現不是“小牛皮”

王女士在2017年4月6日花9999元網購了一部手機,名為“8848 M3尊享版智能鈦金手機”。在某數碼科技公司經營的這家“8848手機官方旗艦店”裡,該款手機標註的關鍵詞包括“正品荷蘭進口小牛皮”,同時產品介紹頁面含有“源自荷蘭天然牧場,甄選頭層小牛皮”等內容。

王女士說,收貨後發現手機後蓋的皮質粗糙,銷售商提供的報關手續和證明也顯示牛皮為“加工返銷”的公牛皮,並非宣傳中提到的“荷蘭進口小牛皮”。她因此起訴要求該公司退還貨款9999元,並三倍賠償共計29997元。

對此,某數碼科技公司辯稱,手機皮革是從荷蘭進口的牛皮材質,工作人員將官網上標註的搜索關鍵詞誤標成“荷蘭進口小牛皮”並非出於故意,錯誤標註未影響手機的任何功能,也未降低手機的市場價值,更不會造成誤導和人身損害,故其不屬於虛假宣傳,也不構成欺詐。

法院認定構成虛假宣傳但非欺詐

今天的庭審中,王女士稱,自己在觀看了中央電視臺廣告後,認為該款手機比較高檔,具備防盜功能,且後蓋材質為小牛皮。對此,某數碼科技公司提供了媒體宣傳冊和宣傳海報,證明其在央視廣告、門店及雜誌中從未宣傳後蓋使用的材質為“小牛皮”,網頁宣傳成“小牛皮”僅是工作失誤。

法院經審理指出,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國家相關標準,未成年牛皮(小牛皮)與成年牛皮在質量分類和麵積分類均分別規定了相應參數,“小牛皮”並不等同於“牛皮”,某數碼科技公司的行為構成虛假宣傳。

法院指出,中央電視臺廣告宣傳主要在於手機的防盜保密性能及商務用途,王女士作為一般消費者不會僅因手機後蓋皮質而影響購買,而是更多基於手機的品牌、性能、喜好等因素,故上述虛假宣傳實際上未誤導王女士陷入錯誤意思表示,不構成民法意義上的欺詐。

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某數碼科技公司退還王女士貨款9999元,王女士向某數碼科技公司返還所購手機,如不能返還,按照購買價格折抵貨款。

宣判後,王女士的委託代理人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