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經

自1998年起,前後共有14家企業或個人向姚木根行賄。在任江西省副省長之前,姚木根歷任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等職,期間諸多項目的行政審批經由他手。樂於“幫人打招呼”的姚木根在官商勾連中獲利不菲。


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經  |《財經》獨家

《財經》記者 徐霄桐

2015年12月18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對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案宣判。

法庭認定被告人姚木根犯受賄罪,在項目審批、承攬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易安萍、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收受財物共計摺合2302萬餘元,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姚木根表示不上訴。

近日,《財經》獲得的相關司法材料顯示,自1998年起,前後共有14家企業或個人向姚木根行賄。

在任江西省副省長之前,姚木根還歷任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等職,期間諸多項目的行政審批經由他手。樂於“幫人打招呼”的姚木根在官商勾連中獲利不菲。

【“打招呼”】

2007年3月,姚木根由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轉任江西省發改委主任,2011年5月升任江西省副省長兼任省發改委主任,直至9月不再兼任發改委主任。

梳理姚木根的受賄事項可以發現,其任江西省發改委主任期間,接受大量請託幫助企業獲得地方和國家項目,獲取項目資金。

姚木根案的一名主要行賄人名為張秋生,是新餘市嘉銳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銳公司)和分宜嘉鑫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鑫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張秋生還是江西新餘市第八屆人大代表,但這一職務在2015年1月新餘市渝水區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上被罷免。

2010年6月,嘉銳公司向江西省發改委申請設立江西新餘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姚木根在報告上簽字並轉給時任江西省發改委環資處負責人,後因政策規定企業不能作為申報主體,該示範基地沒有立項。

同年8月,嘉銳公司向省發改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經姚木根關照,該項目獲得國家資金補貼1000萬元。

2011年,嘉銳公司“年產40萬噸廢鋼破碎加工項目”、“回收網絡體系建設項目”和嘉鑫公司“年加工處理100萬噸廢鋼項目”入選國家“城市礦產”示範基地項目。張秋生請姚木根在項目資金分配時給予傾斜,經姚木根給兩公司所處的新餘市發改委打招呼,三個項目共獲得補助資金880萬元。

姚木根還涉足不少地產項目,為這些項目“打了招呼”。

2007年7月,張秋生為其名下的江西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帝海觀瀾”房地產項目規劃到姚木根家請其幫忙,姚當場讓妻子易安萍給該項目所在的新餘市時任分管領導打電話,要求規劃審批問題給予關照,後規劃審批獲得通過。

2009年7月,張秋生又請託姚木根幫助調整“帝海觀瀾”項目容積率。姚木根到新餘市出差期間,交給時任新餘市有關領導一份立信公司關於調整“帝海觀瀾”項目規劃方案的請示件,要求幫忙,同年8月方案獲批。

2008年,姚木根案另一重要行賄人黃智敏所控制的南昌輝煌(菲律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煌公司)因智通廣場房地產項目拆遷問題請求姚木根幫忙。黃宴請姚木根和時任南昌市東湖區有關負責人時,姚要求該負責人在拆遷事項上多費心,其當場允諾。後在東湖區政府協調下,拆遷項目順利完成。

在企業併購中,也能看到姚木根“打招呼”的身影。

2010年下半年,上海贛商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贛商聯合公司)在江西省產權交易中心通過競價以9.8億元收購江西省電子集團有限公司。

依照規定,贛商聯合公司收購江西省電子集團需向江西省產權交易所交納成交價款1%的服務費用,即980萬元。

2011年3、4月,姚木根在接受贛商聯合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的2萬美元后,給省產權交易所負責人打電話關照,要求在收取該宗交易費用時儘量給予優惠,後並經產權交易所開會研究,確定收取350萬元的費用。

【代持南昌銀行股份】

由於依靠姚木根獲利頗多,張秋生自2010年起就多次向姚木根表示要送給他一大筆錢。2012年以後,又提出給姚木根在新餘蓋別墅、在北京買房、買名貴木材等,但這些最後均未實現。

2013年中秋節前,張秋生到姚木根家。姚說想給他兒子姚易做點事,南昌銀行(2015年12月,中國銀監會批覆南昌銀行吸收合併景德鎮市商業銀行,更名為江西銀行)可能將來要上市,給姚易買點股票。張秋生讓姚木根決定後通知。

黃智敏控制的江西眾邦經貿有限公司持有南昌銀行1億多股份。南昌銀行股份只對公司法人公開募股,個人只能私下從公司法人購買並代持。幾天後,姚木根向黃志敏提出要購買人民幣1000萬元的南昌銀行股份。張秋生遂安排公司出納將人民幣1000萬元轉給黃智敏提供的賬戶,並告知姚木根。

黃智敏安排公司出納餘某填寫《委託持股協議書》,在 “委託方(乙方)”和“乙方(簽字蓋章)”處均留空白。黃到姚家中告知錢已到賬,並給姚氏夫婦看了《委託持股協議》,姚氏夫婦未簽字,讓其保管好。

2013年年底,由於擔心被調查,姚木根讓妻子易安萍轉告張秋生人民幣1000萬元是張和黃兩個企業之間的事,讓張秋生找黃智敏在股份代持協議上補簽名字。

2014年1月,姚氏夫婦找黃智敏商量,姚木根要求黃智敏萬一被調查時,要說該款是黃智敏與張秋生企業之間的事。

對此,姚木根的辯護人認為這1000萬元應屬於犯罪未遂,但這一意見未被法院採納,法院認為,姚木根以授意張秋生出資購買南昌銀行股份的形式收受賄賂,安排黃智敏收款並代持股份,即已實際控制該受賄所得款項,應認為受賄行為已經完成。

此係姚木根單筆金額最大的受賄項目。

【家族受賄】

在姚木根受賄案中,其家人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其中,姚木根的妻子易安萍是姚木根受賄的重要夥伴,2013年,姚木根被查後易安萍也被紀委帶走。公開資料顯示,易安萍為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級幹部。

司法材料顯示,姚木根多次接受賄賂時,易安萍都在場,還有不少賄賂通過易安萍收受。

2005年左右,江西省政府所屬玉泉島大酒店裝修工程招投標,商人皮海如請時任江西省政府辦公廳主任姚木根幫忙拿下工程,姚木根給負責人打招呼要求給予支持。後皮海如以掛靠的深圳海外公司的名義參與投標並中標。

2005年下半年,皮海如妻子陪易安萍到北京看樓盤。易選中北京市西城區豐融園兩套房子,其支付購房款350餘萬元。2006年,皮又為姚家購買一個車位,支付28萬餘元。

黃智敏和張秋生都先後為易安萍購買貴重物品。2005年8月,黃智敏得知易安萍想要買車,安排易到其實際控制的江西智通汽車銷售公司,提走一輛進價為11.51萬元上海大眾POLO轎車。

2013年5月,張秋生陪同易安萍在美國紐約購物時,為易購買了一塊寶璣女表和一塊百達翡麗男表,用農行卡刷卡人民幣近87萬元。

除了易安萍,姚木根在美國上學的兒子姚易也是行賄人討好的對象。

2012年9月, 姚木根讓張秋生安排姚易到美國留學事宜。張秋生在美國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為姚易交學費1.02萬美元、出資4.83萬美元為姚易購買了一輛“路虎極光”汽車,並給姚易生活費2萬美元。

【看有深度的財經報道 請添加“財經雜誌”微信公眾號 i-caijing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