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8年度第四次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鑑定理論統考的公告

关于2018年度第四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的公告

根據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統一安排及《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規定》有關要求,湖北將組織開展2018年度第四次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鑑定理論知識全國統一考試。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職業名稱等級

初、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理論知識統考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上午,具體以准考證信息為準。

考試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安排,具體以准考證信息為準。

報名對象條件

(一)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持消防安全管理員省級職業資格證書,尚未取得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

3、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二)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操作人員、消防文員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等均可報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規程(試行)》規定,全國統考職業的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已參加過2017年度12月份初級、中級消防職業技能鑑定考試但未合格的人員,可重新申報鑑定(理論、實操均未合格者)或單科補考。

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8年11月5日。在理論考試前報名截止後報名的,將被安排參加下一次理論知識統考。

(二)報名要求:

凡報名參加初、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鑑定全國理論統考的考生於報名截止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消防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未參加培訓的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工作年限及崗位證明原件);填寫《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表》(見附件)紙質版2份;小2寸(32mm×40mm)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式3份(含電子檔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kb),到各市、州培訓點(市、州消防支隊防火處)登記報名。

參加過2017年度12月份初級、中級消防職業技能鑑定考試但未通過的人員,報名時需重新申報資料,在報名時必須註明參加本次鑑定(補考)的考試科目(理論考試或實操考核)。上述資料經各培訓點審查核實後,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消防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原件退還本人,其餘資料(含考生《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表》電子版)由各培訓點及時上報至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湖北)站。

考試方式方法

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建築消防設施實際操作方式。兩個科目均實行百分制,成績都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理論考試全國統考,時間90分鐘。技能操作鑑定考試時間,根據報名情況,分批次安排操作技能考試,具體時間安排見實操公告,以楚天消防網為準。

如有其他問題,可與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湖北)站聯繫。

聯繫人:範玉珠,電話:027-87930119。

附件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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