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駱駝是生活在沙漠的
人們也常常能在各大景區看到駱駝
可是
今天小衛要說的駱駝
竟然出現在了高速公路上
快來一起圍觀吧
1月12日下午,寧夏高速交警七大隊在桃山收費站例行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過程中,一輛寧D牌照的皮卡車引起了執勤人員的注意。
交警發現了什麼嘞?
駕駛員靠邊停車並接受檢查
執勤人員發現
這輛皮卡車上竟然拉著一隻
狗?
錯!
怎麼可能這麼簡單被你們猜到
!!!
那
是
一
只
駱 駝
呶
就是這隻特別“淡定”的駱駝“兄弟”
這零下十幾度的天
坐著“敞篷車”
估計這位駱駝兄
恨不能站起來罵人
不過
看到這裡
大傢伙應該都有疑問?
那麼大的駱駝,用皮卡車拉安全嗎?萬一掉落下來怎麼辦?
駕駛員稱沒有辦法,僱用其他貨車太貴了,就想省點錢,但是由於駱駝身高體壯,索性把該車後門打開硬裝了進去,並進行了簡單的捆綁,殊不知駱駝還是超出車體,頭露在了外面。
民警告訴駕駛員,高速公路上行車車速普遍較快,萬一掉下來會讓後方的車輛躲閃不及,將造成不可彌補的後果,對他人行車安全及自身行車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隨後,民警該車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駕駛員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並聯系倉柵式貨車將駱駝進行轉運。
溫馨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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