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發話了」春節打麻將的臨夏人注意了!

「公安部发话了」春节打麻将的临夏人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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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過年了

親戚朋友聚會

是不是想打打麻將放鬆一下?

娛樂當然可以

但是

一定不能賭博!!!

近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佈會,根據歲末年初社會治安的規律特點,公安部將加強對食品安全犯罪線索的排查,加大偵查打擊力度,切實保衛節日期間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將加大對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打擊力度,淨化節日期間社會風氣。

「公安部发话了」春节打麻将的临夏人注意了!

公安部要求,針對節日期間聚眾賭博問題多發的特點,有針對性地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瞭解正常娛樂和賭博的區別,自覺做到知法守法、遠離賭博。

正常娛樂和賭博該如何區別呢?

快來了解一下,

避免假期無意“踩雷”!

治安處罰標準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賭資較大”怎麼定義?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例如:

  • 上海市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200元以上的,就屬賭資較大,可予以治安處罰。


  • 河北省規定:《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為情節嚴重。

那麼問題來了:

陪媽媽,陪婆婆,打打麻將可以嗎……

親屬之間“打著玩”

算不算“賭博”?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

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標準嗎?

一般來說,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那樓下的棋牌室,

算不算“聚眾賭博”?

棋牌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聚眾賭博”是指,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5妹還要提醒一點,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要從重處罰。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有什麼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節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共同代價;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抓後有什麼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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