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手後,還能和前任做朋友麼?

關於分手後還要做朋友這件事,很多人有很多充分的理由。

對於被友善的拒絕的那個人,繼續做朋友這樣的保證看似像給TA搬了一個精神安慰獎,雖然我們不能再與他們同床共枕,生兒育女,白頭偕老,但至少在死灰中還有一絲希望。

我們分手後,還能和前任做朋友麼?

只要想,我們還能繼續相安無事的通電話互訴衷腸,坦露恐懼,一起吃個午飯,或者看個電影。

對於那個偽善的行刑者來說,朋友這樣的承諾,對於他來說也是同樣具有誘惑性。

我們也許恨不得把對方趕緊踢掉,但是我們並沒有,因為那樣太不近人情,正如我們傷春感秋時所說的:我們依然愛著對方,但就是不願意和他們共度一生。不會因為他們而拒絕任何偷腥的機會。此外,我們堅定地認為,我們不是惡人。眾所周知,好人總是想和他的前任成為好友,這個觀點聽起來挺對,但仔細想想,他們焦慮不安,他們用自己的方式給對方希望,同時也創下重傷。對於被拒絕的那些人,從戀人到朋友,真是恥辱的降級。

我們分手後,還能和前任做朋友麼?

從幻想和她共度一輩子到隔週週四吃頓飯,說的委婉些,不幸的是,和前任的每一次見面都會使人重燃希望,然後被更狠的羞辱。

他們不是在交友,更像是一種無意的折磨,而對施虐方來說,前任的存在只有時刻提醒著自己當初的罪狀和無情。他們不會因自己的好心而感到輕鬆,唯恐自己的好意被誤解。幾杯酒下肚,他們嚎嚎大哭,或者又試圖挽回。

我們分手後,還能和前任做朋友麼?

分手後繼續做朋友這種觀點看似感人,是對彼此在愛情裡傾心付出的尊重,轟轟烈烈過後,愛人們畢竟不可能就這樣在對方的世界裡消失。因此朋友之誼被祭出,以紀念一段真愛。

冷靜的想想,愛情變友誼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忠於愛情,而和前任做朋友。不僅踐踏了戀愛時最美好的回憶,更侮辱了友情這個美好的名詞。這是對好的戀愛關係的背叛,也是對友情的蔑視。

友情並不是建立在一廂情願的基礎上,用來代替愛情的不該是友情。而應該是真誠的態度,平靜相待,保持距離,這才是對上段感情最好的允諾。

它為你永遠閃著一盞明燈,在那個安全的港灣:回憶。

我們分手後,還能和前任做朋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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