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主要是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为完全有价整卷,决定了票权一题的特性,所以当票据丧失时,其票据权利也随着丧失,所以当票据权利丧失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按照其步骤和层次,主要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一、挂失止付

(一)挂失止付的目的

当票据丧失后,随之丧失了获得款项的权利,同时持票人最为担心的也是票据的相关款项被兑付,所以,挂失止付的目的是解决最为燃眉之急的停止付款人对丢失票据的付款行为。

(二)挂失止付的前提

挂失止付的目的是停止付款,那就要找到明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所以,票据挂失止付的前提条件是要有明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

(三)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一是要满足前提条件,即要有明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另外要满足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以下几种。第一是支票;第二是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第三是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第四是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公示催告

(一)公示催告的含义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二)公示催告的目的

挂失止付的目的是确定丢失票据的权利,挂失止付也就是防止对付票款,但票据权利依然没有确定归属,所以公式催告主要是确定票据权利的归属。

三、普通诉讼

(一)普通诉讼的目的

挂失止付解决了票款被兑付的问题,公示催告确定的是丧失票据权利的归属问题,但都没有解决票据资金的问题,如果可以直接将资金进行兑现,对票据丢失方将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普通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直接获得票款。

(二)普通诉讼的定义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需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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