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國務院幫你整理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增值稅起徵點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國務院幫你整理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增值稅起徵點優惠政策


享受主體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個人。

優惠內容 :

按月納稅的,每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或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未達到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

享受條件 :

此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但不適用於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小微企業:國務院幫你整理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增值稅起徵點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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