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生產頭條新聞大盤點(一):重大政策篇

回顧2018年,建築行業政策頻出,層層推進、逐步深化改革,各部門出臺的政策、通知等多達30餘份。

那麼,哪些政策對建築行業安全生產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呢?

又有哪些變化值得特別關注?

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8年安全生產相關重大政策盤點,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8年安全生產頭條新聞大盤點(一):重大政策篇

2018安全生產重大政策:通用類

1、《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

建設與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

2018年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近年來,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繼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需強化城市運行安全保障,有效防範事故發生。總體目標:到2020年,城市安全發展取得明顯進展,建成一批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在深入推進示範創建的基礎上,到2035年,城市發展體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建成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

2、《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強化責任落實,實施安全生產約談

2018年2月26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為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強化責任落實,防範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約談是指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國務院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成員單位負責人約見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就安全生產有關問題進行提醒、告誡、督促整改的談話。

3、《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

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018年3月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務院機構設置有重大調整。通知顯示,國務院組成部門25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5個,辦事機構4個,直屬事業單位13個。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8年4月16日,應急管理部正式掛牌。

4、《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

明確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

2018年4月18日,中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為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盡職免責”提供了明確的法制層面依據。

5、《關於加快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到2020年,安全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產業銷售收入超過萬億元

2018年6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應急管理部、財政部、科技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快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著力推動安全產業創新發展、集聚發展,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安全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產業銷售收入超過萬億元。先進安全產品有效供給能力顯著提高,在重點行業領域實現示範應用。

2018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建築行業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

取消施工合同、節能備案,消防、人防併入圖審

2018年5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公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將大大精簡審批環節,主要包括:

(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

(2)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

(3)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規劃、國土、消防、人防、檔案、市政公用等部門和單位實行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併進行設計方案審查,由發證部門徵求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其他部門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查。

(5)落實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關要求,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價事項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准條件。

(6)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准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

2、《關於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

工傷保險制度再出重大政策

2018年1月2日,人社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聯合印發《關於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將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通知》結合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特點,提出針對性要求,明確可以按照項目或標段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的一定比例參保繳費,對工程總造價大、機械化程度高、人工成本佔比較低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的方式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通知》還強調要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現象,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均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和標段,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即時補辦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2018年工作要點》

工程質量甲方首責,且終身責任制

2018年3月21日,住建部印發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質綜函[2018]15號)(下文簡稱《通知》)。

《通知》對多項內容進行了規定:

(1)強化建設單位首責。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全面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制。

(2)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市場手段倒逼各方主體質量責任的落實。

(3)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嚴格執行對事故責任企業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規定。

(4)推廣BIM等10項新技術。進一步推動BIM等建築業信息化技術發展。繼續開展建築業10項新技術的宣傳推廣,加強建築業應用技術研究,推動建築業技術進步。

4、《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數據標準(徵求意見稿)》

住建部發布《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全面實名制開啟

2018年5月9日,住建部發布《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數據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要點如下:

(1)建築工人實名制是指建築企業通過單位和施工現場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建築工人按真實身份信息對其從業記錄、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工作水平和權益保障等進行綜合管理的制度。

(2)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作業的建築工人應經過基本安全培訓,並在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上登記。

(3)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承包企業實施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條款,並督促承包企業落實所承包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措施。

(4)建築企業負責本企業和所承建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具體實施。

(5)工程監理企業應審查承包企業所承接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實施方案,對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並在監理日誌中予以記錄。

(6)建築工人實名制基本信息應包括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籍貫、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訓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為記錄等。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施工單位投標時補充完善

2018年6月1日,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開始實施。該《規定》要求:

勘察單位應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

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必要時進行專項設計。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時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並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6、《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網上徵求意見稿)》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網上徵求意見稿)》

推進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2018年10月,住建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起草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網上徵求意見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網上徵求意見稿)》。擬將企業的101種行為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7、《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

“八大員”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2018年12月13日,住建部發布《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和發放《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這是建築業迎來的又一重大變革。

根據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行業標準《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包括: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準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也就是常說的“八大員”,本通知的下發預示著“八大員”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2018年安全生產頭條新聞大盤點(一):重大政策篇

以上就是2018年各個建築/安全生產相關部門所發佈的重大政策盤點,每一項都與建築/安全行業息息相關,也為今後一段時期的建築行業安全生產指明瞭發展風向。

隨著多項管理規定的出臺和落實,我們相信,2019年我國建築安全生產將迎來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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