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出口出!臨沂警方警情通報,26歲男子被刑事拘留!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因為一些小事,而辱罵他人,但是,罵人也是要負責的,今天,就讓你體會一下,,啥叫“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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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認為,罵人並不違法,事實上大錯特錯,辱罵他人,從來不是一件小事,公然侮辱他人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格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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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辱罵他人,不管在大街上還是在網上,不管你罵什麼人,不管你傷害的是地域感情,還是傷害民族感情,不管你是飆髒話,還是一般極端侮辱性言論,一旦形成惡劣影響,就要面臨巨大的涉罪風險,所謂的禍從口出正是如此。

所以:大家有事好好說話,不要因一點小事,而行侮辱他人之舉,不要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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