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相關規定:夫妻婚內如果有這3種行為,將全部坐牢

NO1:

這邊還沒跟丈夫離婚,那邊就跟別人同居還生了小孩,以為從今往後就能共享天倫之樂,沒想到最後結果是雙雙入獄了。

梁某(女)自從去外地打工後,認識了王某,不久後梁某就搬到王某家住去了。二人開始以夫妻名義同居,王某本人知道梁某的“底細”,事實上,梁某在村頭老家有一對象,是領了證結了婚的正式夫妻。王某覺得梁某跟自己才是真愛,為了愛在一起,有何不可呢?

直到後來,梁某懷孕了,事情開始慢慢被揭發,梁某老公知道妻子在外,喊別人老公,給別人生孩子。把梁某王某雙雙送入了牢獄。

重婚罪: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相關規定:夫妻婚內如果有這3種行為,將全部坐牢

NO2:

陳某(化,女)楊某(化,男)是一對夫妻。

有句話說,夫妻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二人結婚後一貧如洗,就一起想了個生財之道。

隔壁村有不少老人信風水,講迷信。

陳某楊某以幫助消災為由,開始做起迷信詐騙生意。

據瞭解,二人在老人身上騙得財產總計15萬元。

等詐騙事實被揭發後,二人因為是非法佔有,虛構事實,騙得他人財務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而雙雙被判了刑。

夫妻共患難也不是這麼患的,生財之道當然也要走合法途徑。

刑法相關規定:夫妻婚內如果有這3種行為,將全部坐牢

NO3:

出自某則新聞。

23歲的小李(男)在外打工認識22歲的小王(女)後,迅速閃婚。

閃婚後,二人有了一個孩子。但是此時二人的關係已經不如從前,於是兩人決定離婚。

但是兩人年紀小,父母都不管自己,沒有經濟能力,不懂怎麼養孩子,為了自己以後著想,兩人把孩子賣了。

就這樣得了一筆錢。

過了一段時間,親骨肉這樣被賣了,二人開始痛苦,開始懺悔,最後主動去自首,願意接受一切懲罰。

據瞭解,二人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將以拐賣兒童罪對其追究刑責。

這樣的新聞屢見不鮮,父母生下來孩子,就要盡到撫養責任。

刑法相關規定:夫妻婚內如果有這3種行為,將全部坐牢

3個例子都讓我們知道,夫妻也有要盡的責任,違法之事不可做,有時候做壞事可是要雙雙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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