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2018新刑诉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2018新刑诉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2018新刑诉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刑诉法在检察机关侦查权、缺席审判制度、速裁程序、认罪认罚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同时增加了与监察委工作对接方面的内容。这些变更对案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充分学习、理解刑诉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院案件管理部门立足岗位职责,根据刑诉法的变化积极调整工作方式,以接轨修改后的刑诉法,服务检察工作大局。

一、适应职务犯罪侦查主体、制度变化,做好案件受理工作。

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删除了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的侦查权,依照《监察法》由监察委调查,保留了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侦查权,并新设立了缺席审判制度。这两处变化给案管部门带来的讯息是——要注重在案管受案口上做好衔接工作。我院案管部门为做好该项工作,已完成了系统相关配置工作,并要求受案人员对《刑诉法》、《监察法》进行系统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防止出现监察委移交案件流转不畅情况。目前,我院已成功受理了两起监察委移交案件。缺席审判制度主要是为了配合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追缴外逃官员的赃款赃物以及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犯罪。因此,在受案时,我们要求受案人员特别注意对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的贪污贿赂案件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二、优化升级律师接待工作,保障律师执业需求

在辩护与代理方面,新刑诉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不得在担任辩护人的范围中增加了因犯罪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但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除外。二是设立了值班律师制度。由值班律师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为犯罪嫌疑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三是删除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规定。我院案件管理部门为适应刑诉法的相关变化,要加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同时,在优化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注重升级服务体系。对应上述变化内容,为保障律师执业需求,我们全面构建了微信、电话、网上预约、窗口办理相结合的服务接待体系,并注重提升干警服务能力,要求干警从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2018新刑诉


三、强化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刑诉法正确实施。

由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设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制度、缺席审判制度,并与《监察法》实现了对接,因此内容修改变化较多,需要办案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才能保证办案质量。为发挥好案管监督职能,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强化内部监督,从程序到实体,严抓案件质量,以确保刑诉法正确运行。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着重对新增加、变更内容进行监督,如:监督办案人对有值班律师的案件,是否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并记录在案;对值班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是否附卷;法律文书引用法律条文是否准确;监察委移交案件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时限和其他程序是否合法;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分析是否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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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刑诉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追逃追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刑诉法做出的有针对性的修改。为保障其顺利实施,我部门将继续努力探索工作新机制,立足岗位职责,为实施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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