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潤檢察」第十七期:《情理法與中國人》

「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

「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

2019.1.04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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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
「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

您是否曾經好奇過,古時候的法律是什麼樣?除了京劇《鍘美案》、《赤桑鎮》塑造的包青天秉公斷案,《洗冤錄》作者宋慈的一些法醫與痕跡學探索,傳統的中國司法實踐到底呈現怎樣的面貌?如果你對這些問題感興趣,並想要一窺古老中華法系如何融合“天理”、“國法”、“人情”三個核心,得出令人服膺的裁判結果,本書是你的不二選擇。

「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

作者以翔實的史料、細緻的分析,用心梳理出中國法制史的中心脈絡。古人所認為的法的概念、法的目的、運用法的方法,與現代人,與西方世界迥然不同。在傳統的概念裡,法律不一定是一個本於自然正義形成的、有內在邏輯體系的強制性規範體系,而是是能預防和解決一切糾紛的公共政治技巧或治理術。

「书香润检察」第十七期:《情理法与中国人》

中國傳統社會中情、理、法是融為一體的,禮與法是可以融為一體的,法律與道德也可以相輔相成。“親親相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的容隱制度、幹名犯義、復仇等制度也一直統治了中國近兩千年。

這一對於法的獨特理解延續至今。即使清末修法開啟了法制現代化的道路,一度繁盛的中華法系業已消亡,綿延千年的傳統思想影響力依舊,且無聲無息的塑造著一些我國特有的“法律奇觀”。比如“調解”,被譽為東方智慧的非訟糾紛解決機制;再比如對裁判結果同時要求可預見性與可接受性,甚至一定程度上鼓勵裁判者偏離制定法的固有軌道尋求解決途徑。

在留下珍貴的歷史財富與豐富的糾紛解決經驗的同時,傳統法制觀念固有的缺陷也愈加深刻。站在今天的現代法治立場上回首,傳統法制觀念中對個人權利的忽視、對儒家等級體系的強力維護,都是必須拋棄的糟粕思想。然而,傳承了文化基因的現代人,卻有可能在無意識間重複同樣的錯誤。同是親屬相殘,為何毆打父親的兒子判重刑被認為理所應當,針扎孫女的祖母卻能獲得輿論同情;為何大眾會為辱母殺人案的於歡叫好,卻指摘滴滴案的被害女孩不懂得自保、激怒兇手。

瞭解過去才能理解現在,更進一步的才能塑造未來。在新舊思想交替、社會轉型的當下,弄清法制思想源泉,捕捉縈繞不去思想幽靈,有助於法律人釐清思路,這本法制史入門讀物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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