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運城市區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月20日機動車限行!

運城車主注意咯!

從12月7日開始,

我市限行措施正式實施!

也就是說,

從後天開始,

再也不能任性的想走就走了!

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限行時間為2018年12月7日0時至2019年1月20日24時。從2018年12月7日0時起,每天限行2個車輛尾數的交通管制措施。

限行尾號


重要通知!運城市區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月20日機動車限行!


限行區域

聖惠路(不含)以東

安邑西路(不含)、安邑路(不含)以西

涑水街(不含)以南

濱湖大道(不含)以北

重要通知!運城市區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月20日機動車限行!


限行規定

(一)由我市核發號牌的機動車(含臨牌)在限行區域按照機動車尾號數字,每天限行2個車輛尾數的交通管制措施(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星期六、星期日不限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在採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別加強對進入中心城區的大貨車、冒黑煙車、黃標車及老舊車的管控,加大查處力度。

(三)柴油貨車、散裝物料運輸車、施工車輛確需在中心城區通行的,應取得環保檢驗合格報告,到鹽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辦理臨時通行證,按規定通行。

(四)外省、市及其他各縣、市機動車輛進入運城市區限行區域,一律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五)以下特殊機動車輛不受限制: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城管執法車;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純電動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所有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以上限行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車輛違法通過電子監控拍照記錄和民警現場處罰,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每4個小時記錄查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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