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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理一下這個險種在表達的內容:
1·只要發生風險,無論是意外導致的保障範圍疾病或者等待期後出現保障範圍的疾病,都可以申請最高30萬的理賠。
2·在加入“相互保”的人群中,只要有理賠案件,就需要所有人來分攤,並且在每次的理賠額度上附加10%的管理費用。
3·每個月兩次:14號和28號兩次區間內理賠分攤結算,並且單個案件結算上限不超過1毛錢。
4·投保年齡18週歲-59週歲的螞蟻會員,芝麻信用分650+
5·承保公司: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
大致總結了以上保險條款和規則之後,我來說說我對於這個險種的理解。(其實我也不知道對不對,沒有翻看具體的保險合同,完全是印象裡昨晚看的“相互保”介紹內容,如果有錯誤請大家指出)。
先做個場景模擬:
1·按照我昨晚上加入時候的人數來算 380萬人作為基數來計算。
2·假設每次結算日每人分攤一毛錢,也就是每年能收到380萬*0.1元*每月2次*12個月=912萬,加上10%的管理費用總計1003.2萬,這個數字暫時放在這,我們來看下面的內容。
3·我找了一下近似險種其他保險公司的費率,如圖:
享受到惡性腫瘤+99種重疾保障30萬額度的險種,大致每年繳費1萬元左右(40歲以下,40歲以上的保費和出險幾率都成倍增加。)
4·也就是說這每年這380萬人按最低分攤額度貢獻出的1003.2萬元,大概能支撐1000人的投保費用。
5·所以我猜 每380萬人中每年出險的人數大概低於1000人,也就是0.00263%的幾率我們會發生保障範圍內的風險,故我理解“相互保”的思路可能是參考傳統保險形式的出險概率來算出每個人個月要分攤的金額。
稍稍概括一下:
1·這應該是一個老的團體險種的新形式,也就是這380萬人作為一個團體,來分攤出1000個人的期交保費,並且這1000人的數量是通過過往的出險數據統計出來的大致結果,
2·但是這1000個人的名額不是固定給誰,而是給1000位發生風險的團內任意人,
3·最開始我也以為是我們參保的每個人給那些受到理賠的人分攤理賠額,但後來想想,這更可能是對投保保費的一種分攤,畢竟如果按照保險業的大數法則,380萬人是無論如何撐不起那些高昂的理賠金的。而分攤保費的規則,恰恰把健康的暫時不會出險的人群拉進來,攤薄我們每個人的風險。
4·歸根結底,保險是個好東西,但前提是要搞清楚保險合同,保險有極其嚴格的契約精神,所以,千萬不要聽到某些只為業績漫天胡吹的業務員扯淡,
5·我也不是保險行業的專業人士,只是過往在給自己和家人購買保險時候多學習了一點,
以上是我對“相互保”的理解,言語粗淺,有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輕噴,也歡迎大家在下面留言討論和關注我,我們嘮嘮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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