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到藏族的歷史變遷,你可知道?

藏族是我國古老的民族之一,自古以來就居住在青藏高原一帶,與各兄弟民族一起共同創造著祖國的輝煌歷史。

藏族自稱“博”,因居住地區的不同,又有“博巴"(西藏中部)、“康巴”(西藏東部、四川西部)、“安多哇”甘肅、青海和四川西北部)等不同名稱。吐蕃(蕃,古音讀作“博”)就是藏族建立的地方政權。

吐蕃到藏族的歷史變遷,你可知道?

公元五世紀以前,藏族還處在原始氏族公社階段。到公元六世紀時,由於生產的發展,藏族社會逐漸進入奴隸制社會。活動在雅魯藏布江中游雅隆河谷地區(今西藏山南地區窮結縣境內)的雅隆部落開始興起,先後兼併毗鄰諸部,實力漸強。到公元七世紀初,雅隆部落的贊普(王)松贊干布(漢文史籍稱棄宗弄贊)建立了奴隸制的吐著王朝。公元633年,松贊干布將都城從雅隆河谷遷到邏些(拉薩),確定了文武官秩制度,制定了法律,創制了拼音文字。將吐蕃分為藏如、約如(右如)、衛如(中如)葉如(左如)四區進行管理。

吐蕃到藏族的歷史變遷,你可知道?

公元634年(唐大宗直觀八年)松贊干布開始派道安展宗以宗女文成到唐朝聘問。公元641年(貞觀十五年)唐太宗以宗女文成公主嫁給松贊干布。從此,漢藏兩族建立了及其親密的關係。公元649年唐太宗卒,唐高宗即位後,授松贊干布為駙馬都尉、西海郡王。松贊干布致書唐王朝說:“天子初即位,下有不忠者願勒兵赴國共討之。”表示願意效忠於唐王明,唐高宗又加封松贊干布。公元650年(高宗永微元年)松贊干布死,唐朝派專使入藏吊條。公元710年(中宗景龍四年)唐朝又以金城公主嫁給吐蓄贊售棄隸蹜贊。後來棄隸蹜贊在給唐玄宗的奏章中說:“外甥是先皇帝舅宿親,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樂。”表達了漢藏間極其親密的情感。後來吐蕃與唐甚至刻石立盟,表示要世代友好。至今拉薩大昭寺前巍然聳立的“唐蕃會盟碑”,就是漢藏友好的象徵。

文成、金城二公主嫁到吐蕃,不僅在政治上加強了漢藏兩族的友好關係,而且對西藏經濟、文化的發展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隨著漢藏關係的發展,使者往來也日益頻繁。據不完全統計,自公元634年(太宗貞觀八年)到公元846年(武宗會昌六年)的二一二年中,唐朝和吐蕃雙方使者往來達一百九十一次。其中唐使入藏六十六次,著使來唐一百一十五次。大量吐蓄使者來唐,不僅可以得到豐厚的饋贈,還能夠購買中原的貨物,大大促進了漢藏兩族,人民的經濟,文化交流。

吐蕃到藏族的歷史變遷,你可知道?

公元九世紀中葉以後,吐蕃王朝崩潰,藏族地區形成許多分散的封建性的地方實力集團。據《文獻通考記載,當時是: “族種分散,大者數幹家,小者百十家,無復統一矣”。到十三世紀初,藏族社會普遍確立了封建農奴制度。十三世紀中葉,元朝統一中國,元世祖忽必烈曾幾次召見西藏嘲嘛教薩迦派首領八思巴,賜以“國師”、“大寶法王”等稱號,讓他管理西藏地方的政教事務。西藏地方“作為一省委付與八思巴”,設十多個萬戶府進行管理。元朝還在西藏派駐軍隊,設置驛站,委任官吏,清查戶口,徵收賦稅,充分行使了職權。

明朝在西藏設朵甘和烏斯藏行都指揮使司,統轄西藏的軍事行政事務。自都指揮使下至千戶、寨官、巡檢各級地方軍政官員,都由明朝廷直接任免。明朝還封授各地的一此宗教首領為“王”和“法王”,讓他們對西藏各地進行管理。隨著明王朝和西藏地方關係的加強,西藏各地的僧俗官員定期派員進京朝貢馬匹方物,明朝廷也照例給以綢緞、茶、鈔等優厚的回賜。據《明宣宗實錄》記載:“宣德、正統間,番僧入貢不過三四十人,景泰間起數漸多,然亦不過三百人,天順間遂至二三千人。”這些貢使的往來,也大大加強了明王朝和西藏地方的經濟、文化交流。

吐蕃到藏族的歷史變遷,你可知道?

到清朝,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關係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還在清入關以前,太宗崇德七年(公元1642年)五世達賴羅桑嘉措已向清廷朝貢。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達賴親自到北京朝見順治皇帝,受到清朝的隆重接待。第二年,清朝封達賴為“西天大普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達賴喇嘛”。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清朝又封班禪為“班禪額爾德尼”,讓他掌握西藏地方政權。後來,清朝政府為了加強對西藏的統治,又在西藏設置駐藏大臣衙門,直接派遣駐藏大臣,督辦西藏事務。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尼泊爾的廓爾喀族統治者侵入西藏,一直攻到日喀則。廓爾喀侵略者搶掠了班禪住的扎什倫布寺,到處殺人放火,使西藏人民遭到一場浩劫。清廷立即派大將軍福康安率兵入藏。達賴喇嘛“帶領僧俗人等,辦理火藥、烏拉(差役)等事”,積極支持清軍驅逐入侵者。乾第五十七年廓爾柯被迫歸還了掠去的財物和人口,並宣誓“以後永遠不敢歸侵犯邊界”。這次清軍入藏不僅驅逐了外圓侵略者,鞏國了祖國西南邊疆,也加強了西藏地方與祖國的血肉聯繫。

吐蕃到藏族的歷史變遷,你可知道?

為了加強對西藏地方的管理,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清政府正式頒佈了《欽定西藏章程》,規定“駐藏大臣督辦藏內事務,應與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平等”。西藏地方政府的行政、財政、軍事、對外關係等事務,都要由駐藏大臣統籌辦理。章程中還特別規定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呼畢勒罕(化身)的確定,必須由駐藏大臣監視,用清朝頒發的“金本巴瓶”抽籤決定,達賴、班禪的坐床典禮,也由駐藏大臣主持。這些規定使清朝中央政府與西藏地方的關係更加密切,藏族與祖國各兄弟民族的聯繫更為加強。


圖片來源 | 網絡

更多精彩等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