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藍字,關注廣東普法!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
普法君瞭解到,造成城鎮“入公辦園難”“入普惠性民辦園難”“就近入園難”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城鎮小區有的沒有配建幼兒園,有的雖然建了但沒有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
而本次教育部將集中解決小區配套幼兒園的突出問題:
一是解決規劃不到位、建設不到位問題。
對沒有規劃小區配套幼兒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求各地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
二是解決移交不到位問題。
對小區配套幼兒園沒有移交給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已挪作他用的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三是解決使用不到位問題。
對已移交的小區配套幼兒園,要求各地必須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針對幼兒園問題,家長們一定很想知道小區內的配套幼兒園什麼時候才姓“公”?
各地以區縣為單位於
2019年4月底前完成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根據摸排出的問題,要對每一所配套園制定專門的整改方案,提出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逐一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實效。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兒園的移交手續。
2019年9月底前,對於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完成相應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兒園,完成相關建設規劃。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項目竣工驗收。
閱讀更多 廣東普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