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歲女子約網友開房 事後嫌對方太醜報警稱被強姦
編者:姑娘咋想的,明明智商跟網友的顏值很般配。
2、武漢一女員工在影樓上班七年起訴老闆不給社保,卻發現自己籤的勞動合同是另一家影樓。
編者:姑娘——你該配眼鏡啦!
3、行業協會攜手水產企業制定團體標準,把虹鱒魚歸屬於昂貴的三文魚。
編者:商家好頑皮,良心是穿越古代跟掩耳盜鈴,指鹿為馬的倆神仙桃園結義了吧。
4、兩性作家木子美力挺性侵公知,聲稱與自己幾夜情的某公知體恤炮友,是女性擁護者不會性侵。
編者:木子美以曝光自己性事出名,危難時刻力挺公知真正是“俠肝義膽”,千古佳話哇哈哈。
5、人販子拐賣少女反被少女五百元賣了。
編者:出來混是要還的,一看就知道人販子沒吃六個核桃!
6、高鐵佔座男孫博士懶惰一時,最終被鐵道部禁止乘坐任何火車。(180天內)。
編者:孫博士中意的是輪椅,火車是什麼東東?人家才看不上呢。
7、崑山黑社會龍哥當街砍路人卻被路人砍死。
編者:不敬業的人很多,但是混進黑社會是覺得人家不夠黑嗎?
8、深圳一男子醉酒開車,直接撞上當地交警隊大門。
編者:喝醉了都知道有事找警察,乖寶寶一個,鑑定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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