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受益人寫“法定”,身故金算不算遺產?

前兩天有朋友在後臺給我們留言諮詢:保險受益人寫成法定,請問,這種情況到底算不算遺產,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夥講講這個問題。

保險受益人寫“法定”,身故金算不算遺產?

講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條法律規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國家開始徵收遺產稅的話,繼承人要先繳納遺產稅,然後再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最後再繼承遺產,那麼保險受益金如果是指明瞭受益人的話,那麼以被保險人身故為給付條件受益人是通過受益權得到的這筆錢而非繼承權,所以這個保險受益人寫成法定,到底算不算遺產對很多人來說就非常重要了。

保險受益人寫“法定”,身故金算不算遺產?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受益人指定不明或者沒有指定,保險受益金將作為遺產,如果寫明受益人則作為身故保險金處理,不屬於遺產,那麼寫成‘法定’算不算指定不明或者沒有指定呢?2015年12月1日,最高院頒佈了《保險法》司法解釋三,根據其中第九條的規定:受益人約定為“法定”的,視為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寫明受益人。所以受益人寫成“法定”不算遺產,但是分配比例還是按照繼承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同一順位繼承人均等份。

舉個例子:張先生給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額為100萬的人壽保險,受益人寫為“法定”,一年後張先生因病去世,那麼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根據第十三條的規定,每個人按均等的份額得到這筆受益金,也就是張先生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子各25萬,如果兒子未成年,那麼兒子的25萬由其母親代為繼承。

保險受益人寫“法定”,身故金算不算遺產?

如果有 遺產稅或者是張先生有債務的情況下,這筆錢不用繳納遺產稅也可以不用於償還張先生的債務。這裡您要區分,這100萬受益金的分配和張先生的遺產是不同的方式,如果張先生留下的是100萬現金遺產的話,那麼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張先生和妻子一人一半,所以妻子擁有50萬元,剩下的50萬作為張先生的遺產,再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每人得到1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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