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2019年1月1日
經濟普查入戶登記蓄勢待發!
小商
無錫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公告,瞭解一下!
無錫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公告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和《市政府關於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錫政發〔2018〕 27 號)的部署安排,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工作將於2019年1月1日全面啟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規定,經濟普查對象為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普查正式登記工作將於2019年1-4月進行,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上門進行登記。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普查登記,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請準備好相關證照和與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計、統計及業務核算等原始資料,積極配合普查員準確、完整採集相關信息。對
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的,或拒報、虛報、瞞報、漏報普查資料的,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並實施聯合懲戒。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調查單位信息將嚴格保密,相關信息僅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處罰的依據。如有違反以上法律法規或損害普查對象利益情況,請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地方經濟普查機構投訴或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
無錫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0510—81823745
各市(縣)、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江陰市 86862586
宜興市 87986101
梁溪區 83158915
錫山區 88227023
惠山區 83598917
濱湖區 81178985
新吳區 81890686
無錫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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