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腳步已經越來越近
親朋好友聚在一起
難免會想“搓”個麻將
不過
若是打麻將或打撲克涉及的金額過大
正常的娛樂活動就有可能變成賭博
正常娛樂和賭博該如何區分呢?
一起學習
避免春節假期無意“踩雷”!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其中“少量財物”的標準,原則上應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如果在棋牌室打麻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就可能構成“聚眾賭博”:
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要從重處罰。
參與賭博者將可能承擔這些後果:
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在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等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場合受限制;
個人、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除上述後果外,還可能面臨:
黨政紀處分,開除公職;
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慶雲廣播電視臺新媒體中心
總監製:王洪亮
監製:高紅星
中心主任:劉志遠
-6101933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1、《慶雲高盛地產給兄弟們發了60頭年貨豬,豬年的正確打開方式!》
2、《【視頻】500米高空飛“閱”慶雲夜,我們的家鄉這麼美!》
3、《王教授寒假迴歸首秀:請聽1月28日《說道說道》!》
閱讀更多 慶雲縣廣播電視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