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普法!守護美麗中國,檢察機關這些職權瞭解下

硬核普法!守護美麗中國,檢察機關這些職權瞭解下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建設綠色家園是人類的共同夢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具有哪些職權?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硬核普法來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檢察機關具有下列職權:

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刑事方面

① 對生態環境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② 對公安機關辦理生態環境刑事案件的立案活動和偵查活動進行監督;

③ 對人民法院審理生態環境刑事案件的審判活動和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進行監督。

民事、行政方面

① 依法對生態環境領域民事、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

② 對生態環境領域的民事、行政生效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③ 依法提起生態環境領域的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制度

公益訴訟是近年來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新職能,是檢察機關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民事公益訴訟領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行政公益訴訟領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

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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