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法警大隊“全裝”執勤 加強機關和庭審安全

為有效應對法院機關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需求,維護審判工作秩序,確保審判人員及當事人安全,近日,拜泉法院法警大隊全面落實“全裝”執勤的嚴格標準,規範執法行為,強化機關和庭審安全保障。

一是全裝巡查。每天指定一名法警對審判大樓進行不間斷巡查,主要是對訴訟服務大廳、審判區域,特別是審判法庭進行重點巡查。要求每名巡查法警配帶警棍、手銬、催淚噴射器、對講機、防割手套及防暴頭盔等“八件套”裝備執勤,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迅速穩控現場並及時與警隊領導取得聯繫。

二是全裝值庭。增強刑事執勤裝備,在刑事押解、看管、值庭過程中,除要求法警按照最高院的統一標準配備警棍、手銬、催淚噴射器、對講機、白手套等單警裝備外,還一律對被告人使用腳鐐裝備,嚴格執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細則》的各項規定,對刑事被告人及旁聽人員均起到了較大的震懾作用。

三是全裝安檢。嚴格安全檢查,要求做到逢進必檢,安檢人員均需按標準著裝,佩帶“八件套”上崗,使用規範用語履行告知勤務,文明禮貌地接待每一位來院當事人,展示法院窗口形象。組織安檢人員進行技能培訓,使用防割手套對當事人的箱包進行復檢,堅決杜絕危險物品進入審判區域。

全裝執勤的實施,進一步規範了警務執法行為,展現了司法威嚴,減少了安全隱患,為審判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警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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