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好消息!五部門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改革
企業註銷“一網”服務要來了!
據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月22日消息,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明確在2019年3月1日前,各有關部門完成精簡文書和優化流程的工作目標,提高企業註銷效率;
在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搭建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的工作目標,實現企業註銷“一網”服務。
通知亮點:
1、各部門
企業註銷一網服務。企業網上發佈清算公告--清算信息自動推送至各部門--各有關部門對企業註銷進行同步指引
2、市監局
取消企業清算備案程序,改為網上公示清算組信息
3、稅務局
1)、免辦清稅手續。對像:,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納稅人,
2)、採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對像:未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的納稅信用級別A級和B級的納稅人、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等創辦的企業、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以及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徵點的納稅人
3)、開設“註銷專窗”,強化“首問負責制”
4、人社局
對沒有社保欠費的企業同步進行社保登記註銷
以下是通知原文(部分):
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國市監注〔2019〕3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解決企業“註銷難”問題,為企業退出市場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務,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總體要求。聚焦企業註銷中的“難點”“痛點”“堵點”,以問題為導向,在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強化企業退出的主體責任,增強企業辦事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升企業辦事體驗,促進企業“新陳代謝”、結構優化。工作目標。改革和完善企業註銷制度,進一步精簡文書材料、優化流程,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實現企業註銷“一網”服務,各有關部門“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業“一網”獲知各環節流程、進度和結果,為守法守信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務,完善對違法失信企業的懲戒約束,營造更加公開、透明、便捷的市場環境。在2019年3月1日前,各有關部門完成精簡文書和優化流程的工作目標,提高企業註銷效率;在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搭建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的工作目標,實現企業註銷“一網”服務。二、主要任務和措施(一)加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行企業註銷“一網”服務。(二)改革企業登記註銷制度,簡化企業登記程序和材料。修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及其配套規定,優化普通註銷登記制度。(三)推行稅務註銷分類處理,提高清稅速度。稅務部門實行清稅手續免辦服務,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納稅人,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手續,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註銷。(四)優化社保、商務、海關等登記註銷,降低企業辦事成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共享的企業註銷信息,對沒有社保欠費的企業同步進行社保登記註銷。(五)針對特殊問題制定方案,加大行政指導力度。(六)強化信用管理,完善聯合懲戒制度。嚴格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對失信市場主體實施部門聯合懲戒,防止惡意逃廢債。對企業在註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對以“承諾制”容缺方式辦理稅務註銷、但未按承諾時限辦結相關涉稅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將該失信行為記入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的個人信用記錄。02 最新通知相關附件
企業註銷材料清單和流程:
一、企業辦理註銷業務提交材料規範
(一)辦理企業登記註銷材料清單
1.《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人民法院 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 的文件。
3. 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清稅文書。
4. 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 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對於申請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需要提交《簡易註銷全體 投資人承諾書》(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 算程序的裁定,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 的裁定)。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 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 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複印件。
企業領取了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僅通過報紙發佈債權人公告的,企業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 告的報紙樣張。
市場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已共享企業清稅信息的,企業無 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文書。
(二)、辦理稅務登記註銷材料清單
1.《清稅申報表》或《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2. 經辦人身份證件。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未啟用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被市 場監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納稅人,提供市場監督管理機關 發出的吊銷工商營業執照決定複印件;
單位納稅人提供上級主管 部門批覆文件或董事會決議複印件;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 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 等相關文件複印件;
持有增值稅防偽稅控設備及其他應收繳的設 備的,提供其持有的增值稅防偽稅控設備和其他應收繳的設備。
(三)、辦理社保登記註銷材料清單
1.《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2016年10月1日後新辦企業無 需提供)。
2. 根據單位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登記證照註銷或吊銷、遷往外省市的文書複印件;
(2)有關部門批准解散、撤銷、終止的文書複印件;
(3)破產單位需攜帶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產終結的文書復 印件。
(四)、辦理海關注銷材料清單
註銷申請書(含註銷原因並加蓋單位公章)。
(五)、涉及國家規定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商務提前解散材料清單
1. 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書。
2. 行政許可事項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
3. 關於經營期限屆滿前提前解散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 決議。
4. 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註銷指引
03 一直在路上!
一、國務院:3大舉措,6大方面。企業簡易註銷時間減少一半!
為回應廣大市場主體關切,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解決企業“註銷難”這一營商環境中的難點,促進企業“新陳代謝”、結構優化,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3大舉措。
劃重點!具體來說有6個方面:
1、註銷登記材料大幅減少!
大幅減少註銷登記材料,只須提供清算報告等必需要件。
2、公示公告免費!
企業註銷成立清算組的備案、登報發佈債權人公告等,改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公示公告。
3、公告時間縮短!
公告時間由45天壓至20天!
4、簡易註銷範圍擴大!
(1)將非上市股份有限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簡易註銷試點範圍。
(2)允許被終止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在達到條件後再次申請簡易註銷。
5、稅務、社保、商務、海關等註銷手續簡化!
(1)推行稅務註銷分類處理,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未領用發票、無欠稅等納稅人,可免於辦理清稅手續,直接申請簡易註銷。
(2)對沒有社保欠費的企業同步進行社保登記註銷。
6、設立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
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設立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推行註銷“一網”服務。
這些措施並行,企業註銷的時間將大幅減少,尤其簡易註銷時間將減少一半!
不過,那些想通過註銷企業惡意逃債的也要注意了!會議也明確指出,嚴格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對失信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二、稅務局:兩類企業可以直接註銷!
去年9月份,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稅總髮[2018]149號),《通知》明確2018年10月1日起,企業註銷流程大大簡化!
讓我們再來重溫一下《通知》的重點內容:
1、兩種情況可以不用辦理清稅證明,直接辦理簡易註銷: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2、符合規定條件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註銷時,若資料不齊,其作出承諾後,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3、簡化稅務註銷辦理的資料和流程,開設專門窗口,提供“套餐式”服務。
可見,註銷流程越來越簡化,更多的舉措,相信也會很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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